市區公租房經適房信息公示

07-15

導語

為方便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區居民選擇市區保障房,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中心城區住房保障部門對市區現有保障房源及聯系電話進行集中公示,歡迎轄區居民進行咨詢和申請。

點擊圖片查看大圖

濰坊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明白紙

房源情況

錦程公寓一期 1 號、2 號、3 號樓,房源共計共 608 套。項目位於高新區濟青高速公路 15 號口以西、健康街以北、馬宿路以西。1 號樓地上共 18 層,共計 212 套,建築面積 13142.52 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為 59.48 平方米的 34 套,61.30 平方米的 34 套,62.24 平方米的 72 套,63.26 平方米的 72 套,共兩個單元,二梯六戶,戶型:一室一廳 , 儲藏室共 55 間。2 號樓地上共 22 層,共計 174 套,建築面積 10644.36 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為 58.87 平方米的 44 套,58.94 平方米的 44 套,62.54 平方米的 42 套,64.41 平方米的 44 套,一個單元,二梯八戶,戶型:一室一廳,儲藏室共 51 間。3 號樓地上共 28 層,共計 222 套,建築面積 13552.64 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為 58.75 平方米的 56 套,58.82 平方米的 56 套,62.40 平方米的 54 套,64.27 平方米的 56 套,共一個單元,二梯八戶,戶型:一室一廳,儲藏室共 91 間。

保障對象

高新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傢庭、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異地調動幹部;現居住房屋為唯一住房且被鑒定為危房的高新區城市居民傢庭,在住房改造安置期間,也可申請。

保障方式

實物配租,指政府籌集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出租,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的方式。

申請條件

( 一 ) 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居民傢庭

上年度傢庭人均年收入低於 28568 元 ( 低保傢庭提供低保證 ) ;

在市區內無私有住房;傢庭成員至少一人為高新區城市規劃區內常住戶口。

符合上述條件的 35 周歲以上的單身人員也可申請實物配租。

( 二 ) 中等偏下收入傢庭

( 三 ) 新就業人員

具有高新區城市規劃區內常住戶口,未婚;已與高新區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在市區內無私有住房。

( 四 ) 外來務工人員

在市區無私有住房;已與高新區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符合上述規定的外來單身務工人員也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 五 ) 我區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

我區建廠、購置或租賃 ( 門頭房、寫字間或商業用房 ) 的高新區以外的人員,其本人及隨行直系親屬享有申請公租房保障的資格;對於開辦企業的外來人員,憑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其本人及直系親屬享有申請公租房的資格,同時,在其企業從業的人員憑與企業簽訂的用工關系證明,也享有申請的資格,由企業統一申請。

( 六 ) 機關、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

在市區內無私有住房;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且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時間 5 年以內 ( 限 5 年租住期限 ) 。

( 七 ) 異地調動幹部

因組織需要異地調動,並按照組織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在新任職地范圍內無私有住房,暫時未安置幹部周轉房的幹部。軍隊轉業幹部符合上述條件的,納入保障范圍。

原我區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傢庭也可申請,自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下月起,停發租賃補貼。

提報材料

( 一 ) 低收入傢庭 ( 單身 ) 、中等偏下收入傢庭

1. 上年度收入情況證明。低保傢庭提供低保證明。其它傢庭,傢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社區居 ( 村 ) 委會出具。

2. 住房情況證明。申請人及傢庭成員,無住房的由市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申請人及傢庭成員《濰坊市區住房保障申請對象房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

3. 申請傢庭成員不在同一戶籍的,除申請人外,其他傢庭成員需由戶口所在地社區居 ( 村 ) 委會出具未申請住房保障的證明。

4. 傢庭戶口簿、傢庭成員身份證。

5. 婚姻狀況證明。申請人已婚,提供結婚證;單身人員對婚姻狀況做出承諾。

6. 與申請有關的其它證明。

( 二 )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

1. 企業單位提供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2. 單位出具的擔保書。

3. 住房情況證明。由市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申請人及傢庭成員《濰坊市區住房保障申請對象房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

4. 所在單位出具工作關系證明。

5. 戶口簿、身份證、傢庭成員身份證明。

6. 婚姻狀況證明。申請人已婚,提供結婚證;單身人員對婚姻狀況做出承諾。

7. 與申請有關的其它證明。

( 三 ) 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

1. 建廠、購置或租賃商業房的人員

( 1 ) 住房情況證明。由市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申請人及傢庭成員《濰坊市區住房保障申請對象房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

( 2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3 ) 建廠立項文件、購置或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 購置的且取得房產證的,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 。

2. 開辦企業的外來人員

( 1 ) 住房情況證明。

由市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申請人及傢庭成員《濰坊市區住房保障申請對象房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

( 2 ) 身份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其企業職工由企業統一提供身份證、用工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 四 ) 機關、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異地調動幹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需提報的材料:

1. 住房情況證明。由市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申請人及傢庭成員《濰坊市區住房保障申請對象房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

2. 單位出具的工作關系及現單位工作年限證明,異地調動幹部單位出具異地調動情況證明。

3. 婚姻狀況證明。申請人已婚,提供結婚證;單身人員對婚姻狀況做出承諾。

4. 戶口簿、身份證、傢庭成員身份證明。

5. 與申請有關的其它證明。

申報審批程序

( 一 ) 居民傢庭

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居委會申請 -- 居委會審查公示 -- 街辦審核 -- 高新區住房保障部門、民政部門審核公示 -- 登記 -- 配租。

( 二 )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市區機關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和異地調動幹部

申請人所在單位統一向區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 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公示 -- 登記 -- 配租。

租金標準

60 平方米以內,低保對象免收租金,低收入保障對象按 2.95 元 / 平方米收取租金,中等偏下收入、新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按 5.15 元 / 平方米收取租金;超出 60 平方米的面積,按市場價計收租金。

配租方式

通過抽簽選號方式進行公開配租。對申請傢庭按照優先對象 ( 一類 ) 、低保傢庭 ( 二類 ) 、低收入傢庭 ( 三類 ) 、中等偏下收入傢庭和新就業及外來務工人員、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異地調動幹部 ( 四類 ) 的先後次序配租。

高新區住房保障部門電話

8786833

來源:山東濰坊

聲明:文章由濰坊新聞(wfxwzx)自網絡收集並整理發佈,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留言聯系刪除。

感謝您關註關心濰坊新聞,公眾號 wfxwzx, 濰坊新聞每天帶給您新鮮的濰坊資訊,濰坊新聞您身邊最忠誠的新媒體朋友!熱線、微信號 13963650110!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