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日,市交警二大隊民警處理瞭一起女子駕車未按規定讓行斑馬線,造成一名過馬路的小學生受傷的交通事故,所幸小學生除皮外傷外無大礙。交警提醒駕駛員要停車讓行斑馬線上行人,並在暑假前對中小學生加強暑期交通安全教育。
7 月 13 日下午 14 時 15 分許,市交警二大隊民警接到報警稱,在萬華小學門前,一名小學生被轎車撞倒,要求民警前去處警。接到報警,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來到現場民警發現,一輛銀色轎車橫停在學校門口,一名自稱轎車駕駛員的女子來到民警面前," 民警同志,小孩是我撞得,已經送醫院檢查去瞭,我確實不是故意的,嚇死我瞭。" 該名女駕駛員顯然心有餘悸,慌裡慌張的向民警解釋道。
據該女駕駛員稱,她正駕車通過幸福中路,當時車內後排兒童座椅上還坐著她的孩子,孩子不知為何啼哭,她一分心,就突然聽見發動機蓋 " 咚 " 的一聲,她往前一看一名小男孩被撞到瞭路邊,她就下意識的向右打方向,踩剎車,終於將車輛停在瞭路邊。" 我當時分心的瞬間,並未意識到自己已經到瞭萬華小學的門前的人行橫道上,車輛未減速讓行才造成這個後果。" 該駕駛員承認道。
民警在回隊後立即調取瞭事發時附近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事發前,一名小學生正從人行橫道上過馬路準備到路對面的萬華小學,突然畫面出現瞭一輛銀色轎車,車速不慢,將小學生一下子頂飛,小學生被撞到瞭路邊,銀色轎車也右打方向剎停在小學門口,這時,學校的工作人員和行人紛紛過來幫忙將小學生扶起查看傷勢。該錄像也印證瞭女駕駛員的描述。
事後從醫院獲悉,該小學生除身上有幾處擦傷外,並無大礙,檢查完畢後,就被傢長接走瞭。
民警綜合勘查現場及當事駕駛員和目擊者的描述,得出該事故結論:該女駕駛員因駕車經過斑馬線,未按規定停車讓行,導致瞭該起交通事故的發生,應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在途經斑馬線時,一定要提前觀察路面情況,並停車讓行行人。交警也會在暑期前走訪轄區各個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進行中小學生暑期交通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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