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陽市遼中區大黑崗子鎮馬傢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陸長冰違規套取集體扶貧款問題。陸長冰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列應付款和使用虛假票據平賬手段,套取村集體扶貧款 33 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陸長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 新賓滿族自治縣永陵鎮頭道砬子村黨支部原書記卞和禮違規收受好處費等問題。卞和禮利用負責移民動遷工作便利,在申請及發放補助款過程中,收受 68 名村民好處費合計 20.55 萬元;用不符合條件 26 戶村民資料上報申請移民動遷補助,套取、截留補助款 26.5 萬元,其中 42 萬餘元用於個人花銷。卞和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 黑山縣勵傢鎮廣盛村原會計趙連軍私扣扶貧款問題。2016 年 6 月,某企業到廣盛村對因暴風雨受災貧困戶進行幫扶時,趙連軍代領部分扶貧款共計 1500 元,未發給貧困戶。趙連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遼寧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