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遺囑,99.93% “防兒媳女婿”

03-22

中華遺囑庫昨天(21 日)發佈的《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13-2017)》,引發瞭熱議。

5 年間,該遺囑庫保管瞭 8 萬餘份遺囑,而其中有 47.74% 的遺囑來自獨生子女傢庭,有 99.93% 的老人選擇瞭“防兒媳女婿”條款。而立遺囑人群的平均年齡也在下降,呈年輕化趨勢。

中華遺囑庫江蘇中心(江蘇遺囑庫)主任楊光介紹,中華遺囑庫啟動五年來,已在北京、上海、廣州、天津、南京、重慶、南寧等地為 82000 多名老年人辦理瞭遺囑。其中,江蘇遺囑庫成立一年多,已經為 6000 多位老人辦理瞭遺囑。遺囑庫通過對辦理遺囑老年人的傢庭、財產、心理、行為等數據進行分析後,形成《白皮書》。

《白皮書》顯示,從 2013 年到 2017 年期間,中華遺囑庫辦理遺囑的老年人平均年齡從 77.43 歲逐步下降到 72.09 歲,立遺囑人群逐步呈現年輕化趨勢。而且有 28.83% 的老人在立遺囑的時候,不會跟子女商量。

而在 5 年來辦理的遺囑中,有 47.74% 的遺囑為獨生子女傢庭的父母立下的,2-3 名子女傢庭遺囑數占 43.18%,3 名子女以上傢庭占 8.76%,無子女傢庭為 0.31%。

“以前人們都認為遺囑是為瞭防范子女爭奪財產,隻有多子女傢庭才需要立遺囑,但大數據不會騙人,獨生子女傢庭的立遺囑意願正在逐年上升。”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通過大數據分析發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子女離婚率上升,另一個則是因為財產過戶繼承難的問題。

財產過戶繼承難的問題容易理解。根據我國法律,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財產進入法定繼承程序,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當事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進入法定繼承程序,就會遇到一些難題。比如祖輩參與繼承遺產,導致財產旁落;繼承人要說明一些無法提供證明的事實,比如被繼承人是否有私生子女,遺產是否是與再婚配偶的共同財產等。”陳凱介紹,《白皮書》顯示,有 30.94% 的老年人立遺囑的原因是因為擔心未來子女辦理過戶手續困難。

那麼子女離婚率上升為何會成為獨生子女傢庭立遺囑意願上升的原因呢?楊光向現代快報記者講述瞭一個遺囑案例。

南京市民周大媽老伴兒已經去世,獨子小劉結過婚,但已經離婚瞭。前一陣子,他們傢拆遷,她的前兒媳居然把他們告上法庭,要求分拆遷補償款。律師告訴周大媽,她老伴兒去世是在兒子和前兒媳婚姻存續期間,而拆遷補償款中有一部分是她老伴兒的遺產,根據法定繼承程序,小劉所繼承的遺產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最終,周大媽傢對前兒媳進行瞭一定金額的補償,這讓她很是委屈。想到兒子肯定還要結婚,於是到江蘇遺囑庫咨詢辦理遺囑,避免以後兒子離婚,再度遭遇類似尷尬。

“我們中華遺囑庫的遺囑范本中,有專門的 ‘ 防兒媳女婿 ’ 條款。”楊光告訴現代快報記者,老人在辦理遺囑時,可以規定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白皮書》顯示,有 99.93% 的老年人選擇中華遺囑庫范本中的“防兒媳女婿”條款。

這些數據引起瞭廣泛關註,尤其是“老人立遺囑,防兒媳防女婿”這一點,已經沖上瞭微博熱搜首位。

​網友們的爭議非常大,有人認為,老人辛苦一生,想把財產留給自己的孩子,沒毛病。夫妻間隻要不離婚,財產實際上還是商量著來,而且孩子拿到遺產之後,完全可以重新分配,一碼歸一碼。

但也有網友覺得,老人的做法會讓兒媳和女婿覺得自己仍然是外人,可能會影響傢庭和諧。而且,既然老人不願意把遺囑給兒媳和女婿,那麼兒媳和女婿是否就可以不贍養老人瞭呢?

( 現代快報 記者 陶維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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