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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6 日,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消息,根據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實際,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個人開戶業務中的繳存基數最低限額做瞭調整: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 1530 元調整為 1620 元;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 1430 元調整為 1520 元。
據瞭解,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大連市相關規定,新開戶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有關部門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新錄用或新調入職工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被錄用或調入後的首月工資。如果職工當月工資低於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限額,單位需按繳存基數最低限額給職工設定繳存基數,並且按時足額進行繳存,保證職工依法享受住房公積金的權益。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齊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