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將對屬地網站等備案 微博粉絲超 3 萬需登記

07-15

據西安市人民政府網 7 月 14 日消息,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天(7 月 14 日)發佈通知,決定在西安屬地范圍內開展網站(論壇)、微博、微信公眾號集中登記備案工作。其中,粉絲數量超過 3 萬的新浪微博個人註冊用戶,個人證件地、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西安轄區的也應登記。

截圖來自西安市人民政府網

通知全文:

進一步規范西安市屬地網站、新媒體的運營行為,維護互聯網信息傳播秩序,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國傢有關法令和規定,現決定在西安屬地范圍內開展網站 ( 論壇)、微博、微信公眾號集中登記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備案對象

1、滿足下述條件之一在西安轄區內的屬地網站:(1)工商登記地(工商登記地與主營地不一致的,應按主營地),(2)‚ 網站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所在地,ƒ(3)網絡接入地,(4)計算機等終端設備所在地;

2、西安轄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註冊的網站 ( 論壇 ) 、微博、微信公眾號;

3、中省新聞網站駐西安的頻道、分站、工作站等分支機構及商業網站在西安設置的頻道、分站、工作站等分支機構;

4、粉絲數量超過 3 萬的新浪微博個人註冊用戶,個人證件地、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西安轄區的;粉絲數量超過 5 萬的新浪微博單位註冊用戶,賬號主體證件地、辦公地在西安轄區的;

5、微信公眾號的註冊者、管理者、使用者其中之一在西安轄區的。

符合以上任何一條即在此次登記備案范圍內。

二、 登記備案材料

1、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備案需上傳的材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

(2)單位負責人身份證;

2、其他單位或個人登記備案需提供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身份證;

3、單位或個人須填寫相關備案登記表。

三、登記備案時間

已開通網站(論壇)、微博、微信公眾號的單位或個人,請於 2017 年 8 月 15 日前登錄西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首頁,打開 " 西安市網站(論壇)、微博、微信公眾號集中備案登記 " 的鏈接進行備案。

此後有變更或新註冊開通的,應在變更或推送第一條信息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登記備案。

四、有關要求

1、對延時不報、不履行備案的,西安市網信辦將根據互聯網管理的法律法規對相關網站(論壇)、微博、微信等相關單位或人員進行公示、約談或行政處罰,必要時協調網絡服務提供者和運營商對其進行暫停關閉和永久關閉等處置措施。

2、信息上傳應確保真實、有效、規范、完整,如填報虛假信息,西安市網信辦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聯系電話:029-86780698(工作日)

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7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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