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 22 日中午,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簽署總統備忘錄,依據“ 301 調查”結果,將對從中國進口的商品大規模征收關稅,並限制中國企業對美投資並購,涉及征稅的中國商品規模可達 600 億美元。
針對美方舉措,中國商務部 23 日表示堅決反對,已做好充分準備,堅決捍衛自身合法利益。希望美方懸崖勒馬,慎重決策,不要把雙邊經貿關系拖入險境。
中方表態:懸崖勒馬 慎重決策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美方無視中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事實、無視世貿組織規則、無視廣大業界的呼聲,一意孤行,這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中方堅決反對。
“美方此舉不利於中方利益,不利於美方利益,不利於全球利益,開瞭一個非常惡劣的先例。”這位新聞發言人說,任何情況下,中方都不會坐視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我們已做好充分準備,堅決捍衛自身合法利益。
他表示,關於 301 調查,中方已經多次明確表明立場。中方不希望打貿易戰,但絕不害怕貿易戰,我們有信心、有能力應對任何挑戰。希望美方懸崖勒馬,慎重決策,不要把雙邊經貿關系拖入險境。
特朗普政府放瞭哪些“狠招”?
主要三大“狠招”:
第一,“稅”。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將在 15 天內制定對中國商品征收關稅的具體方案。綜合特朗普本人和白宮官員吹風會的說法,涉及征稅的中國商品總額在 500 億至 600 億美元,可謂規模龐大。
第二,“訴”。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將就相關問題向世界貿易組織(WTO)起訴中國。
第三,“限”。美國財政部將在 60 天內出臺方案,限制中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來投資並購美國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
特朗普政府“狠招”究竟狠在哪裡?
更值得關註的是,特朗普簽署總統備忘錄僅是一個開始,其影響還會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逐漸顯現。
除瞭密切關註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 15 天內會拿出一份怎樣的征收關稅清單,以及美國財政部兩個月內如何出臺限制中國投資的新方案,美方在 WTO 機制內起訴中方也可能持續過程很長。WTO 訴訟往往可以拖個兩三年,甚至更長時間。
特朗普政府“狠招”傷害瞭誰?
可以說,特朗普政府這次“放狠招”至少將在三個層面上造成傷害。
第一,美國消費者、進口商、零售商。
增加關稅之後,美國進口商品價格一定會高,而這個價格一定會傳導到消費者身上。用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共和黨人奧林 ? 哈奇的話說,對上百億產品征稅最終損害的是美國傢庭的錢袋子。
無怪乎,代表美國零售、科技、農業和其他消費品行業利益的 45 個行業協會,以及包括沃爾瑪、梅西百貨、百思買在內的 25 傢美國知名零售商日前先後聯合致信特朗普,敦促美國政府不要對從中國進口的產品加征關稅,以免損害美國企業和消費者利益。
第二,美國經濟本身。
短期內美國政府倒是能提高稅收,但關稅行為一定會對經濟產出造成巨大影響。
僅舉一個例子,美國智庫信息技術創新基金會的研究報告顯示,如果美國對中國信息和通信技術產品征收 25% 關稅,將導致未來 10 年內美國經濟損失 3320 億美元。
對於特朗普政府的新舉措,美國市場第一時間給出“反饋”。在特朗普簽署備忘錄後,紐約股市當天集體暴跌。其中,道瓊斯指數跌幅接近 3%,標普 500 指數和納斯達克指數跌幅也約 2.5%,三大股指 22 日跌幅均創下 6 周來最高。
第三,全球貿易和經濟。
特朗普政府此次單邊主義的貿易保護做法,歸根結底損害的是全球經濟過去幾十年來蓬勃增長的一個基礎 —— 多邊貿易體制。
特朗普政府為何此時此刻“放狠招”?
既然損害這樣廣泛、勢必遭到大范圍反對,為何特朗普還非要做這一件事?
第一,轉移焦點。
美國媒體近日分析認為,通俄門調查正進入敏感的關鍵期,特朗普本人醜聞近日持續發酵,而特朗普政府今年以來不斷凸顯對外強硬姿態,尤其是層層加碼貿易保護力度,可能想借此轉移輿論焦點。
第二,競選鋪路。
美國國會中期選舉今秋舉行,當下正值關鍵的競選政治周期,特朗普在如此關鍵時期內也需要凸顯對外強硬姿態,展現他兌現自己競選承諾的力度,來塑造他最需要的中期選舉形象。
第三,看看,誰在受益?
一些美國企業,尤其是一些與中國進口產品存在競爭關系的企業,將會是貿易保護主義受益者。特朗普政府商務部長羅斯、貿易代表萊特希澤與美國制造業和一些企業有著幾十年千絲萬縷的聯系往來。這些老客戶、老朋友不斷向他們施加壓力,希望通過貿易保護措施來保護少數美國企業。
貿易保護主義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他們保護的隻是少數人的利益,卻損害瞭大多數人的利益。
第四,戰略層面。
白宮國傢貿易委員會主任彼得 - 納瓦羅當天表示,此前美國政府的“經濟接觸”政策已失效,特朗普政府此舉是秉承去年底出臺的國傢安全報告。
在特朗普政府首份國傢安全報告中,稱美國的繁榮和安全正受到來自更廣闊戰略層面的“經濟競爭”的挑戰,並稱中俄等國在多個領域挑戰美國地位。
為何說特朗普政府“武器”已經“過時”瞭?
特朗普這份總統備忘錄依據的是“ 301 調查”結果。
所謂“ 301 調查”源自美國《1974 年貿易法》第 301 條。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可對他國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貿易做法”發起調查,並可在調查結束後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單邊制裁,包括撤銷貿易優惠、征收報復性關稅等。
“ 301 調查”誕生於上世紀冷戰時期,上一次為美國政府大規模使用還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美日貿易糾紛期間,而在 1995 年世貿組織成立後就很少為美國政府使用。
由於這一調查由美國自身發起、調查、裁決、執行,因此具有極強的單邊主義色彩。貿易專傢普遍認為,美國基於該調查單方面出臺制裁措施,或有違世界貿易組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