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通報 9 起違反《反恐怖主義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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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昆明 7 月 14 日電 ( 陳靜 ) 14 日,雲南省反恐辦通報 9 起違反《反恐怖主義法》典型案例,3 傢酒店、公寓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3 傢企業未嚴格執行寄遞物流收寄安全查驗 " 三個 100%" 制度;3 人觀看並傳播暴恐音視頻;一客運站未按規定配備防范設施,均被處罰。

據雲南省反恐辦通報,2017 年 5 月,紅河州蒙自市、紅河州開遠市、紅河州彌勒市 3 傢酒店/公寓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根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均被處以 100000 元 ( 人民幣,下同 ) 罰款,對負責人/主管處以 1000-1500 元罰款不等。

德宏州某商貿公司瑞麗分公司、大理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玉溪市通海縣某快遞公司因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未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未依照規定對寄遞物品進行開箱驗視,均被處以 100000 元罰款,相關人員處以 2000 元罰款,此外,玉溪市通海縣某快遞公司被處 " 立即停業整頓,停止違法行為 "。

普洱市李某、葉某,臨滄市滄源縣鄧某,因在微信群中觀看並轉發暴恐音視頻,被處以行政拘留 11 日-15 日不等。此外,紅河州元陽縣某客運站未按規定配備防范設施,被處以 20000 元罰款,對客運站責任人員何某、白某分別處 1000 元罰款。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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