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錢不成追撞對方致兩路人死亡

07-30

借錢不成發生口角鬥毆,他駕車瘋狂追逐碰撞對方

對方車輛被撞翻失控,導致 2 名無辜路人身亡

犯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緩期 2 年執行

鄉村道路上演 " 生死時速 "

文昌男子毀人毀己

事發時,白色本田 CRV 被撞失控,撞死兩無辜路人。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5 點左右,文昌公安局文教派出所接到報警,在距文教墟 100 多米的一條鄉村公路上,一個老人和一個青年被車撞死。

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意外,是一輛黑色雅閣轎車追撞一輛白色本田 CRV,導致本田 CRV 失控撞上兩個無辜路人的慘劇。

制造這起慘劇的是文昌青年鄭某某 ( 男,現年 28 歲 ) ,他還參與瞭一起非法拘禁案,並在該案中起意將對方駕駛的小轎車損毀。

2016 年 9 月,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以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鄭某某提起公訴,以非法拘禁罪對陳某 ( 男,現年 23 歲 ) 、林某 ( 男,現年 27 歲 ) 、詹某某 ( 男,現年 23 歲 ) 提起公訴。

該案歷經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近日有瞭結果。鄭某某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 2 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某等 3 人因非法拘禁罪獲刑。

追撞他人車輛致 2 名路人死亡

男子駕車返回現場被控制

2015 年 10 月 29 日,文昌文教鎮文教墟附近,突然傳來 " 砰 " 地一聲響。這聲響是兩輛車相撞發出來的,一個騎自行車的老人和一個騎摩托車的青年在這兩車相撞中喪生。

文教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發現,一輛白色的本田 CRV 側翻在路邊農田裡,自行車、摩托車損毀嚴重,老人和青年被撞身亡。經瞭解,這次事故是白色本田 CRV 被後面追趕的黑色轎車撞擊之下失控,往路左側撞去。白色本田 CRV 車主陳某明說,他聽到車前部有撞東西的聲音,但不知道撞到什麼,爬出來後,發現老人和青年已被撞身亡。

沒過多久,民警發現黑色轎車回到現場,忙將車子攔住,並將車上的兩名男子控制住,這 2 人是鄭某某和陳某。原來,在將陳某明駕駛的白色本田 CRV 撞進田裡後,鄭某某沒有停車,而是回到村裡將黑色轎車車主陳某接上返回到現場。

借錢不成發生口角鬥毆 鄉村路上狂飆追撞對手

鄭某某為何要駕車追撞陳某明的車呢 ? 原來是,鄭某某向陳某明借錢不成,繼而發生口角鬥毆。

2015 年 10 月 29 日 12 點左右,鄭某某找到陳某明傢找陳某明借錢。因陳某明不在傢,鄭某某留下電話號碼離開。陳某明回到傢聽說此事後,便給鄭某某打電話稱不會借錢,鄭某某威脅其說等著瞧。陳某明十分氣憤,遂找林某、符某某等 4 人駕駛白色 CRV 去鄭某某理論。當車行駛到鄭某某傢附近一茶店時,遇到鄭某某,雙方發生爭吵。符某某持彈簧刀刺中鄭某某一刀。鄭某某被刺後逃跑,陳某明等 4 人遂駕車離開。

鄭某某隨後將陳某從無牌黑色雅閣轎車拉下來後駕車追趕。追至文教鎮同源村委會與立新村委會三角路口處,鄭某某駕車加速撞擊陳某明的車,隨後,兩人在 3.5 米寬的農村水泥路上展開追逐。兩車行至距文教墟 100 多米處的路段時,陳某明發現前方有人遂剎車減速,鄭某某駕車再次撞擊陳某明的白色 CRV,導致白色 CRV 失控,撞到一名老人及青年,致使二人當場死亡。

事發前兩天

他還涉嫌拘禁虐待他人

在這次追撞事件發生的前兩天,鄭某某還參與瞭一起非法拘禁案,並將一輛車損毀。

2015 年 10 月 27 日 18 時許,鄭某某、陳某、林某和詹某某在文城鎮一傢雞飯店,由詹某某以歸還欠款為由電話約出雲某某。雲某某曾給陳某介紹瞭一個租車的客戶,但後因車子被砸產生賠償問題,陳某與雲某某有瞭矛盾。為找雲某某要錢,陳某便讓詹某某將人約瞭出來。

雲某某駕駛租來的小轎車來到雞飯店門口,詹某某、林某進入車內,將雲某某控制住。隨後,陳某、鄭某某等 4 人將雲某某捆綁後駕車至文教鎮下田村一廢棄的平房、潭牛鎮碧桂園酒店等五處地方。鄭某某使用捆綁、吊打、開水澆燙等方式侮辱、虐待雲某某,直至次日 8 時許,詹某某駕車將受害人送回文昌市文城鎮。當日下午,鄭某某駕駛雲某某開來的車,故意碰撞、刀砍該車致其毀損。

檢察官說法

為報復追趕撞擊他人車輛

危害公共安全

2016 年 9 月,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以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鄭某某提起公訴,以非法拘禁罪對陳某 ( 男,現年 23 歲 ) 、林某 ( 男,現年 27 歲 ) 、詹某某 ( 男,現年 23 歲 ) 提起公訴。省一中院一審判決:鄭某某犯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 2 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 2 年,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 2 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陳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 ; 林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 詹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 1 年,緩刑 2 年。一審判決後,鄭某某不服,上訴到省高院。近日,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鄭某某及其辯護人在庭審中認為追撞致 2 路人死亡的行為構成的是交通肇事罪,而非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此,省檢一分院進行瞭反駁。

省檢一分院認為,鄭某某為報復陳某明等人,在 3.5 米寬、行人眾多的鄉村公路上駕車追趕並撞擊陳某明的車輛,造成陳某明車輛失控致兩名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嚴重危害或者直接威脅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侵犯公共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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