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專項整治公款吃喝“潛入地下”

07-12

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查糾 " 四風 ",各地整治公款吃喝等問題,取得成效。然而,也有單位、個人搞 "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以各種名義列支公款吃喝費用,公款吃喝 " 潛入地下 "。近日,廣東省財政廳印發《關於開展整治潛入地下公款吃喝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潛入地下公款吃喝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通過進一步規范公務活動支出,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力度,遏制由地上轉地下、由公開轉隱秘的公款吃喝行為。

整治聚焦 3 個方面:一是違反國內公務和外賓接待管理規定,擅自提高接待標準,超陪餐人數安排工作餐,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等違反規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為;二是違反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和因公出國經費等管理規定,在出差期間違規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借會議、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在會議費、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等在單位賬目中變相支出公款吃喝費用。出訪團組違規組織無必要的宴請或宴請未連同出國計劃一並報批,出訪團組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等外交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等;三是違反國內公務和外賓接待管理規定,在單位食堂、培訓中心或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用公款大吃大喝、鋪張浪費,招待私客,套取公款,借機發放單位福利或贈送土特產品等。同時,加大對部門下屬單位的整治力度,遏止上下級單位之間違規宴請,下屬單位接受有關單位、企業宴請,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以及主管部門以公務名義向下屬單位轉嫁、攤派公款吃喝費用等行為。

整治工作將分學習動員、自查自糾、重點檢查、總結提高 4 個階段,於 10 月 31 日前完成。廣東各地各部門將進一步細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推動作風建設和厲行節約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形成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格查處的長效機制。(記者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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