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速交警發佈典型案例 其中 2 起事故致多人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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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網 7 月 13 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 · 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 通訊員 林承發)7 月 13 日上午,漳州高速交警支隊組織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發佈近期轄區高速公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多人傷亡事故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嚴重交通違法案例 6 起,多人傷亡交通事故案例 2 起。

一、高速公路嚴重交通違法案例

(一)林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6 月 25 日 8 點 30 分許,在廈蓉高速長泰收費站,漳州高速交警四大隊籌備組民警在檢查閩 EXXX 白色越野車時,發現該駕駛人林某酒精含量為 66 毫克 /100 毫升,屬於酒後駕駛。

據查,事發前一晚,林某和朋友在長泰縣城喝酒,清晨有事急著趕到林墩,感覺酒還沒有完全消退、頭還有點暈,原本打算叫妻子幫忙開車,但妻子不願意,林某隻好硬著頭皮自己駕駛。結果,車剛到長泰收費站就被執勤民警查獲。隨後,民警以酒後駕駛機動車依法對林某處予罰款 1000 元、駕駛證記 12 分並暫扣 6 個月的處罰。

(二)蒙某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

今年 3 月 30 日 9 時許,在沈海高速古雷港出口,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隊在檢查一部車牌號為粵 VXXX 危化品運輸車時,發現該車駕駛員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33 毫克 /100 毫升,屬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經查,事發前一晚七點開始,蒙某在傢中與朋友喝酒,直至凌晨才散場休息。30 日清晨起床後,自以為酒量瞭得沒影響,就駕駛車輛從廣東鐵鋪上高速公路運貨至古雷港,沒想到一出高速便被交警查處。隨後,民警以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對蒙某處予罰款 5000 元、拘留 15 天、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駕駛證。

(三)吳某駕車嚴重超速被罰

2016 年 3 月 31 日 13 時許,吳某駕駛閩 EXX 小型轎車途經廈蓉高速 B 道(龍巖往漳州方向)84 公裡 50 米路段,實施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50% 未達 80%(限速值 80km/h,實測值 123km/h)的交通違法,被電子測速儀抓拍。隨後,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依法對其處予罰款 500 元、駕駛證記 12 分的處罰。

(四)楊某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被處罰

今年 7 月 10 日上午 8 時 30 分許,楊某駕駛閩 BXXX 小型越野客車行駛至沈海高速閩粵省際站,因故意遮擋號牌被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查獲。

經查,駕駛人楊某為瞭躲避路上的測速卡口監控,避免自己超速行駛被抓拍,用紙片遮擋瞭機動車號牌的部分數字,不料剛到收費站就被執勤民警查獲瞭。隨後,民警以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對楊某處予罰款 200 元、駕駛證記 12 分的處罰。

(五)藍某駕駛報廢機動車案

今年 2 月 11 日 14 時許,藍某駕駛閩 EXXX 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沈海高速漳州收費站出口,被漳州高速交警一大隊民警攔下。經機動車緝查佈控系統提示,該車註冊時間為 2004 年 5 月 12 日,按規定 10 年後(即 2014 年 5 月起)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技術檢驗,因車主疏忽,該車已經連續三個周期未按規定進行車檢,車輛依法被列為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隨後,民警以駕駛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依法對藍某處罰款 1500 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強制報廢機動車的處罰。

(六)江某駕駛營運客車載人超員案

今年 4 月 14 日 22 時許,江某駕駛贛 CXXX 大型臥鋪客車行駛至廈蓉高速 B 道(龍巖往漳州方向)93 公裡金山停車區,因實施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 20%(核載 47 人,實載 51 人,超員 4 人)的交通違法行為,被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當場查獲。隨後,民警依法對客車駕駛人江某處予罰款 300 元、駕駛證記 6 分的處罰,並協助轉運超員的 4 名乘客。

二、高速公路多人傷亡交通事故案例

(一)馬某駕駛營運車肇事致 1 死 5 傷

今年 2 月 23 日 13 時 30 分許,馬某景駕駛桂 RXXX 大型臥鋪客車,自漳州往龍巖方向行駛至廈蓉高速 A 道薌城天寶段,單方碰撞路右護欄後導致左側翻,造成 1 名乘客當場死亡、5 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以及車輛、高速公路路產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客車駕駛員馬某景駕駛右後外側輪胎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行駛至肇事路段,因在雨天天氣情況下未按規定降低行駛速度行駛且未按駕駛操作規范要求安全駕駛,導致車輛碰撞路右護欄後側翻,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是本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應負本事故的全部責任;客車乘員唐某、劉某、伍應振、安某、蔣某、江某等人,沒有與本事故發生有因果關系的違法行為,不負本事故責任。

(二)雨天未按規定降速致車上人員傷亡

今年 6 月 15 日 14 時 15 分許,馬某德駕駛閩 DXXX 小型普通客車自漳州往龍巖方向行駛至廈蓉高速 A 道南靖和溪路段時,車輛失控碰撞路右側防護欄後沖出路外又碰撞路邊標志牌,造成駕駛人馬某德死亡、5 名乘員受傷及車輛和高速公路路產部分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馬某德駕駛機動車遇雨天未按規定降低車速,導致車輛碰撞右側防護欄後沖出路外又碰撞路邊標志牌,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是本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應負本事故的全部責任;乘車人童某、鄒某、馬某生、馬某雄等人沒有與本事故發生有因果關系的違法行為,不負本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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