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大常委會近日確定五年立法規劃和今年立法計劃,五年立法規劃共包括 10 項立法項目,其中 5 項列入今年立法計劃。
據瞭解,漳州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立法規劃編制工作,於 2016 年 10 月下發《關於公開征集漳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 2017 年立法計劃建議項目的通知》,在公開征集、廣泛調研、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就立法項目的合法性、必要性、立法需求等問題多次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逐項研究,根據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對立法規劃建議稿反復研究修改,先後數易其稿,從多渠道征集到的 30 項立法建議項目中初步確定瞭擬列入立法規劃的 15 項立法項目。經過反復論證,最終安排 10 項列入立法規劃,分別為《漳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 門前三包 " 責任區管理若幹規定》、《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車管理規定》、《漳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漳州市城市河道管理規定》、《漳州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漳州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漳州市土壤環境保護辦法》、《漳州市古城保護條例》、《漳州市水仙花保護管理規定》。
其中,《漳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 門前三包 " 責任區管理若幹規定》已於 2017 年 4 月 26 日經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2017 年 5 月 25 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準,將於 2017 年 9 月 1 日正式施行。
此外,計劃提請審議項目 2 項,分別為《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車管理規定》;預備項目 2 項,分別為《漳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辦法》和《漳州市城市河道管理規定》。除上述 5 項外,五年立法規劃還包括《漳州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漳州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漳州市土壤環境保護辦法》、《漳州市古城保護條例》和《漳州市水仙花保護管理規定》。 (海峽導報記者 蕭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