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傢莊正定縣公開選調 40 名人民警察公告

07-14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公安隊伍,切實解決警力不足問題,根據《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調配辦法》 ( 冀辦發 [ 2014 ] 40 號 ) 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報請市人社局同意,決定公開選調 40 名人民警察到我縣公安局所屬隊、所工作。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好中選優的選人用人標準,貫徹 " 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 " 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河北省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正式人民警察。

三、選調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

2、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

4、具有國傢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

5、具有二年以上公務員 ( 人民警察 ) 工作經歷 ;

6、年齡在 35 周歲以下 ( 1982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 ;

7、適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

8、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調 :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

4、按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

5、需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回避的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選調的職位、名額以及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7 年度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職位條件申報表》 ( 附件 2 ) 。

五、選調程序及方法

此次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確定人選與公示、審批備案、辦理調動手續等環節進行。

( 一 ) 報名

1、報名時間:2017 年 7 月 17 至 7 月 21 日 (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 ;

2、報名地點: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頻會議室 ( 縣政府後院東配樓 312 室 ) :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 1 )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警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 1 份 ;

( 2 ) 近期同底小 2 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 4 張 ;

( 3 ) 報名者須如實填寫《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表》 ( 附件 1,報名表由報考者本人登錄正定縣政府網站下載後填寫 ) ;

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人數與擬選調職位人數比例要達到 1.2:1 以上,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按比例減少選調該職位人數。

報考人員應留下準確聯系電話,並保持暢通。

( 4 ) 咨詢電話:

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11--88022144 0311--88012702

正定縣公安局

0311--88010676 0311--88025650

( 二 ) 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會同縣公安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於選調工作全過程,如果在選調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

( 三 ) 組織面試

由縣人社局、公安局、監察局共同組織實施。

1、 時間地點:2017 年 7 月 22 日至 7 月 23 日 (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 報名人員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與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 100 分 ; 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超過 6 分鐘。

3、參加面試時須同時攜帶《面試通知書》及《居民身份證》。

4、公佈面試成績。每場面試工作結束後即在面試考點公佈面試成績。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後 , 在正定縣政府網站分職位按面試成績公佈排名情況。

( 四 ) 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

2017 年 7 月 26 日,依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選調職位人數 1:1 的比例在正定縣政府網站公佈進入體檢人選。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從事公安工作經歷長者、學歷高者的順序確定,兩者再相同的一並進入體檢。

2、組織體檢

對確定的體檢人選,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共同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

( 五 ) 考察

由縣選調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思想品德、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素質、近三年來的年度考核及個人獲獎情況、組織評價情況 ; 查閱幹部 ( 人事 ) 檔案,核實公務員 ( 人民警察 ) 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及選調回避等情況。

( 六 ) 確定人員與公示

考察結束後,由正定縣選調人民警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選調人員,並在縣政府網站公示 7 個工作日。

( 七 ) 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有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備案、調動、入編等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 八 ) 遞補

由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正定縣人社局報到等原因,造成選調名額空缺的,按選調職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1、《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表》

2、《2017 年度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職位條件申報表》

附件請閱讀原文或電腦訪問 www.66rc.com 輸入編號 220515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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