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是醫院的符號,以救護病人的職責享有優先通行權。但是,當一輛救護車裡面載有 17 個人,偏偏沒有一名醫護人員或者一個病人時,你怎麼看?
10 月 14 日,銅仁高速大龍省際執法站就發現並查處瞭這樣一輛救護車。當日 22 時 55 分,銅仁高速交警玉屏大隊民警龍俊與協勤姚軍、陳祖旺在執法站對車輛進行登記檢查時,查到一輛類似面包車型號的貴 H 號牌小型專用客車,車身有紅十字標志、置有救護警燈——這是一輛救護車。該車行駛證上標識核載 6 人,而車上連同駕駛員共 17 人(兒童 1 人、幼兒 2 人),嚴重超載。
駕駛員曾某某向交警辯稱,他們在送病人轉院,但車上沒有人著醫護制服,他也出示不瞭醫護工作證件和病例證明。經查,這 17 個人是一大傢子親戚。因為曾某某外婆過世,他們從黔東南丹寨縣去湖南新邵縣奔喪。返回時,為瞭方便和節約車費,又想著夜晚行車不太可能被查,於是擠著這輛救護車回丹寨。
民警隨後對曾某某開出罰 200 元,記 6 分的處罰,並將超載人員送到大龍鎮住宿休息,責令他們待天亮後,選擇其他交通形式安全回傢。
簡冰冰 玉高交
編輯 柴瀟蕾
編審 黃聰
簽發 楊繼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