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起,河南取消或停征 9 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07-12

河南商報 - 掌中河南記者 陳薇

從今年 7 月 1 日起,我省又取消或停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

河南商報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經省政府批準,自 7 月 1 日起,我省取消票據工本費(省及以下)、機動車場地計時租用練習收費、貨物港務費、公路設施損壞賠償費、條碼印刷品委托仲裁檢驗費、公共圖書館服務收費、市政設施損壞補償費、黃河堤護養護補費,停征調處專利糾紛費。

其中很多收費都與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以黃河堤護養護補費為例,由於黃河大堤是防禦洪水的屏障,很多人駕車在黃河大堤上行駛時,都被收取過相關的費用。

貨物港務費,則是對經由港口吞吐的內、外貿貨物征收的,用於碼頭及其前沿水域的維護的一種港口規費。

這些收費的取消,會降低企業以及個人的經營、生活成本。

不過,如果以前曾經拖欠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仍需要按照之前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取消、停征上述收費後,相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職能所需要的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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