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未滿兩年房屋給客戶 中馳房產被罰 2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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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網 7 月 14 日訊 2017 年 5 月 25 日,林先生通過青島天目山路 46 號的中馳房產中介定下瞭青島世紀偉業大廈的一套房子,並交瞭 12.6 萬的定金。而在交定金後,林先生才發現這套房子的產權隻有 50 年,而且房屋取得的不動產登記證書還不滿兩年,壓根不能上市交易。信網 ( 0532-80889431 ) 瞭解到,黃島區房產管理與住房保障中心已立案調查,並表示中馳房產涉嫌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並記入信用檔案,罰款中馳房產 25000 元。

中馳房產售賣不能交易的二手房

畢業來青工作剛滿一年的林先生,眼看著青島的房價一路走高,便想在青島購買一個二手房安傢落戶。2017 年 5 月,在中馳房產中介工作人員王先生的介紹下,林先生看中瞭一套位於青島市世紀偉業大廈的房子,並交上瞭 12.6 萬元的定金。

可在交完定金後,林先生才知道自己看中的房子產權隻有 50 年,並且在自己交定金時房子還不能上市交易," 起碼在我 5 月底交錢的時候,這套房子取得的不動產權證書還不滿兩年,不能進行二手房買賣。" 林先生說,一般的住宅房屋都是 70 年產權,而他在買房時也曾問過中介房子的產權年限,但當時中介並未正面回答,並且始終也沒告知他房子尚不能上市交易的事實。

中馳房產拒絕接受采訪

根據林先生提供的房源信息,信網在趕集網上看到瞭這套房子,網頁上標註的產權信息也是 "70 年商品房 "。信網撥打網頁上預留的電話,一位自稱是中馳房產的工作人員介紹這套房子的性質確實是住宅,但產權隻有 50 年,目前已經可以上市交易瞭。而對於網頁上標註的 70 年產權,工作人員稱 " 可能是網站發佈信息時自動生成的。"

隨後,信網又聯系到瞭青島中馳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員不願多說此事,直接拒絕瞭采訪。

中馳房產已被立案調查罰款 25000 元

信網從青島市黃島區房產管理與住房保障中心瞭解到,目前針對林先生的事情已立案調查," 我們約談瞭青島中馳房產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二手房業務的王經理,並做瞭詢問筆錄。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青島中馳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涉嫌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為開發區井岡山路 338 號 26 樓 4 號提供居間服務並收取傭金,截至提供經紀服務時,上述房屋取得的《不動產權證書》還不滿兩年,屬於禁止交易的房屋,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九項的規定。區國土房管局正在依法依規進行查處,責令限期改正,並記入信用檔案,罰款中馳房產 25000 元。目前林先生已收到中馳房產退回的全部購房款。"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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