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套房賣出 208 套!父子同詐騙分別獲刑十四年六個月

02-25

(網絡圖片)

道縣電力總局大門對面開發商品房,價格比市面均價低很多,消息一出不少人蜂擁而去買房子。沒多久,購房者發現瞭問題,一套房子同時賣給瞭幾個買傢。原來開發商是一對父子,他們將 54 套房重復賣,共賣到瞭 208 套。

近日,道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父子兩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福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財產;被告人張某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財產;責令被告人張某福、張某明退賠被害人購房款 2782.26 萬元。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兩父子,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續違法開發建設位於道縣電力總局大門對面的商品房一棟,建設土地 1000 多平方米系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許諾以房抵地加車位與廖某剛、廖某忠、張國某等人簽訂書面協議後置換而來。

在建設、銷售房屋的過程中,被告人張某福偽造虛假的土地規劃證、國土證,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對外宣稱該棟商品房有國傢合法手續,謊稱房屋能建 10 層樓高,並且向購房者隱瞞房屋有重復賣出的事實,取得瞭購房戶的信任與購房戶簽訂買賣房屋合同,騙取瞭購房戶交付的購房款。

該棟房屋隻建瞭 8 層,共花費 800 多萬元,一樓是車位、車庫及門面,二樓為商用,三樓至八樓為商品房,每層 9 套房子,共 54 套房子。

由於資金短缺,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不管哪些房子已經賣過,哪些房子沒有賣過,隻要購房戶願意交錢買房,都會以低於市場價與他們簽訂購房合同重復賣房,有些購房戶是以債權或者工錢抵購房款購買房屋,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兩父子共同賣房 208 套及車位,詐騙金額達 2782.26 萬元。

被告人張某福、張某明取得上述購房款後有部分購房款用於該棟商品房建設開支,一部分用於歸還債務,其餘大部分購房款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兩父子用於賭博、高消費等方式揮霍,後因無法交付房屋和退還購房款,被告人張某明、張某福兩父子各自逃匿至外地。案發後,被告人張某明於 2017 年 3 月 19 日被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被告人張某福於 2017 年 5 月 11 日主動到道縣公安局投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福、張某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續違法開發建設商品房,在建設、銷售房屋過程中,被告人張某福偽造虛假土地規劃證、國土證,二被告人對外宣稱該棟商品房有國傢合法手續,謊稱房屋能建 10 層樓高,重復出賣房屋,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共同詐騙金額達 2782.26 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社會影響大,被告人張某福、張某明在共同犯罪中均起瞭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張某福主動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明認罪態度好,可以酌定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福、張某明違法所得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萬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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