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兒子死亡賠償款買瞭兩套房給孫子 結果卻無奈又心酸

11-03

懷遠縣的陳東才已經七十多歲瞭,今年六月底,他通過中介公司,用兒子的死亡賠償款給孫子全款購買瞭兩套二手房,然而四個月過去瞭,房子卻一直沒能辦理過戶手續,這讓陳老漢倍感無奈又心酸。

全款購買兩套房 四個月未辦過戶

今年四月份,陳東才接到瞭噩耗,他的大兒子打工的時候,意外身亡瞭,他大兒子所在的單位賠償瞭近八十萬元的補償款

白發人送黑發人,陳老漢的痛苦可想而知,大兒子走瞭,他還有兩個孫子,於是傢人商議之後,陳東才決定用這筆死亡賠償款給倆孫子各買一套房子。

陳東才的想法也得到親朋好友的支持,他妹婿的外甥女就在一傢名為 "金服地產" 的中介公司上班,於是陳東才就委托妹婿的親戚,在懷遠縣禹王花園小區買瞭兩套戶型完全一致的房子,包括中介的費用,總價為 79.6 萬。

按照合同約定,6 月 27 號,陳東才繳納瞭兩萬元的訂金給金服地產公司,7 月 3 號,陳東才分別和房東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金服地產也承諾,房款交齊之後,房子第二天就能過戶。

7 月 13 號,陳東才的小兒子通過銀行轉賬,把 77.6 萬元的購房款全部轉到瞭金服地產指定的公司銀行賬戶。雙方約定由中介公司的經理崔文龍代辦房屋交易的事情。可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交過錢之後,辦理房產過戶的事情卻一拖再拖。

陳東才說,如果不是他的兒子意外死亡,他不會給兩個孫子買房子,他這一輩子都不會去懷遠縣城,更不會與二手房中介打交道。可現在付瞭近八十萬元錢卻拿不到房子,陳東才走在懷遠縣城的街頭,陷入瞭迷茫。

這筆錢是他大兒子的死亡賠償款,陳東才因此寢食難安;無奈之下,陳東才經常去找幫他買房子的遠房親戚陳艷玲,希望解決這個問題。

蚌埠市懷遠縣金服地產中介原工作人員陳艷玲告訴記者,陳東才找她鬧也沒有用,她又沒有拿錢,她也沒有辦法。

陳艷玲曾經在金服地產上過一段時間的班,可令她沒想到的是,公司收瞭錢卻不辦事,這讓她也左右為難。陳艷玲認為肯定是公司沒錢,有錢的話他肯定把這個給辦瞭。

實際上,不僅買房人著急,賣房人也同樣很著急。記者瞭解到, 兩位賣房人劉懷遠和劉長平也在不斷投訴金服地產公司。

劉懷遠告訴記者,金服地產欠他們十六萬,兩個人加在一起三十多萬。

記者瞭解到,當初這筆近 80 萬的購房款,是金服地產要求達打到公司指定賬戶的,因為是公司指定的賬戶,所以購房者也就很放心。

因為金服地產一而再 再而三的拖延過戶時間,這讓陳艷玲也很擔心,之後她通過查詢發現,金服地產給瞭兩位賣方人各自二十萬,剩下的三十多萬元從公司賬戶轉到瞭公司法人代表的個人賬戶。

房產交易存網漏洞 律師建議查封中介賬戶

買方的購房款以及賣方的房產證都在中介公司,想要辦理過戶很簡單,在這種情況下,中介公司卻找各種理由拒絕辦理過戶,那麼金服地產公司為何不把錢給賣房人?這個問題到底該怎麼辦呢?

記者也找到瞭蚌埠金服房地產銷售有限公司經理 崔文龍,對於遲遲不能過戶一事,崔文龍說,這是資金風險的原因。

蚌埠金服房地產銷售有限公司經理崔文龍告訴記者,如果他們自行承擔風險的話,這裡立馬給你辦。

崔文龍介紹,他們確實把公司賬戶的資金轉到個人賬戶,目地是方便轉賬,方便退錢。

既然好轉賬,為何金服地產既不過戶又不退錢呢?

崔文龍告訴記者,現在他們投訴到政府,他們要把政府的事情先解決掉之後,才能來解決這個。

蚌埠市懷遠縣房管處中介市場管理股股長趙春光介紹,針對這起事件,他們也多次接到買賣雙方的投訴,之後,他們也多次約談金服地產的經理崔文龍。告訴他及時辦理,不能往後拖。

從安徽大湖律師事務所主任費禮那裡瞭解到,中介公司開始就故意有占有購房者房款的目的,那麼他就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趙春光介紹,按照《房地產經濟管理辦法》地二十五條的規定,中介公司不僅無權要求購房者把錢打入金服地產公司的賬戶,更不能把購房款轉到個人名下。如果沒有其它合法的理由,那麼他可能涉嫌挪用公司資金的犯罪。

多次約談無效之後,懷遠縣房管部門也已經對金服地產以及個人做出行政處罰,共計罰款四萬元但是行政處罰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買賣雙方反映的問題。他們就隻能依據住建部門的法律法規來處罰。

趙春光介紹,金服地產公司雖然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但是並沒有通過房產部門的備案審核,九月份還被通報過,嚴格意義上來說,金服地產屬於黑中介。現在就是取消他的網簽資格,對他進行罰款,但是目前的網簽工作正在開展中,網簽環節還沒有到這個環節,現在是紙上簽約。

記者瞭解到,近期主管部門收到三起投訴,都是針對金服地產占用資金的情況。因為買賣雙方簽訂的都是紙質合同,因此行政處罰並不能起到真正的效果。

趙春光表示,他們下一步網簽工作如果完善過以後,那就可以把這個漏洞堵上瞭。一看你沒有網簽資格的話,自然就不受理你的業務瞭。

費禮介紹,對於目前的情況,當事人首先可以就中介公司占用以及挪用購房款的行為報案。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是不予受理,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復議,也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申請立案監督。

此外,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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