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瞭!你的購物小票被人做文章瞭嗎?

11-05

購物小票是商業機構給消費者留存的銷售憑據。工人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一些商傢屢屢在購物小票上做文章:

有的因免費停車被回收,有的消費者在出超市時被強行查驗小票,更有商傢在小票上加蓋 " 商品未過保質期 " 的免責章 ……

免費停車沒收購物小票

" 免費停車要沒收購物小票,可我買的大型玩具如果需要退換貨怎麼辦?" 在江蘇鹽城某超市多次停車被收購物小票後,王先生按捺不住內心的疑惑,便詢問超市工作人員。

該工作人員也很無奈,稱超市與地下停車場沒有直屬管理關系,隨後從垃圾桶裡扒出一張購物小票交給王先生,讓他交給停車收費處。

商傢強行查驗購物小票

購物小票不僅會被收,還會被強行查驗,甚至加蓋免責章。天津的童女士近日在西青區某超市購物,結完賬出超市時卻被身著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員攔下,強行要求查驗購物小票。" 交易結束,購物小票就是我的瞭,為什麼要查看我的東西?" 該超市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超市內很多商品沒貼防盜磁條,為防止商品丟失,所以安排專人查驗。

" 有時候還會在小票上用筆劃一下,甚至蓋上‘商品未過保質期’的章。" 傢住河南的劉女士對此表示好奇,超市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員向她解釋說,店裡有專門人員查看生產日期,並將快過期商品及時下架,蓋章隻是為瞭防止有些人拿同款的過期商品惡意投訴索賠。

沒有購物小票,後果可能很嚴重

購物小票是消費者購物的有效憑證,等同於購物發票。北京市弘嘉律師事務所律師龍鑫告訴記者,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維修、退貨時都要出具購物小票。購物小票被收,將影響消費者相應的法定權利。

商傢貓膩背後:逃避售後責任

" 商傢防盜安排人員強行查驗,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龍鑫表示,按照《合同法》規定:"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 也就是說,消費者在交費通道結賬以後,購物小票的所有權已經歸消費者所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 這當然也包括購物小票。"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方式,作出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龍鑫說,超市銷售時加蓋免責章,實際上是免除瞭經營者的責任,這種免責內容無效。

在龍鑫看來,部分商傢屢屢在購物小票上做文章,其目的主要是規避相應的售後責任,逃避稅收,還有部分人員借購物小票牟利。

(編輯 范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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