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惠安一女子因發瞭個朋友圈而被拘留
是怎麼回事?
先來看看她在朋友圈說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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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10 月 30 日,該女子張某平(女,1989 年生,惠安人)路過惠安一中環島路口,見到交警正在進行電動車違章查處。張某平因曾違反交通法規被交警處罰過,便感到氣憤。
為瞭泄憤,就拍攝瞭交警執法的照片發到朋友圈並附上瞭侮辱性言辭。這則朋友圈引發瞭群眾關註,造成瞭不良的社會影響。
10 月 31 日,惠安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依法傳喚嫌疑人張某平。經調查取證,嫌疑人張某平對其在朋友圈發佈辱罵警察言辭的事實供認不諱。惠安縣公安局依法對嫌疑人張某平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惠安公安提示:言論自由,不代表肆意妄為。人民警察是國傢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是對執法權威的挑釁,更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