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人肉當眾猥褻女童的男子 他躺槍瞭

08-14

知名作傢曝光:年輕男子當眾猥褻小女孩

8 月 12 日 20:46 ,

作傢陳嵐在微博發佈瞭一則網友投訴,

在南京南站候車室,

一年輕男子竟然當眾猥褻一名小女孩,

引起瞭社會廣泛關註。

以下為微博全文

網友投訴:8 月 12 號下午在南京南站候車室,一傢子三口,(一男一女和一個 20 歲左右的男孩)帶著一個小姑娘在候車。如圖。

女孩可能是這個傢庭的繼女、堂妹或表妹,或鄰居傢委托帶著旅遊的小孩?大概 12、3 歲,最多是六年級到初一這麼大。

開始一共隻有三個座位,一男一女帶著男生把座位全坐瞭。小女孩隻能站著,過瞭一會兒靠在女子的身邊。

再過瞭一忽兒,男生顯然是有預謀地讓小女孩坐在他的腿上

接著,接著,辣眼睛的事出現瞭!

在眾目睽睽之下,男生公然把這個明顯未成年的小女孩抱坐在自己大腿上,伸手到小女孩裙子裡摸索。

邊上的老一點男的可能是男生的父親,看到男生所作所為及路人異樣的目光,竟然沒有制止

這個男生應該是在上大學。對話裡聽出來的。

接著,很長一段時間裡:

20 歲左右的那個男孩就一直當眾摳摸小女孩胸口,猥褻小女孩。孩子的表情比較麻木。似乎也不知道拒絕。

後來在周圍紛紛投來註視後,那個年長的男的才帶著女的、男生和小女孩匆匆離開。

現場似乎沒有見到小女孩的監護人。小女孩似乎和他們一傢很熟,管那個 20 歲男青年叫哥哥。

微博發出之後,

瞬間就引來大量網友關註,

並登上微博熱門,

截至今天早上,

該微博轉發:

網友評論:這麼明目張膽,不能忍!

有網友看到這則博文後,作瞭評論:

有的網友則提出 " 我懷疑是親妹妹,

不是親戚傢的孩子。

然後這女孩從小就被猥褻,

以至於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猥褻,習以為常。

" 還有網友猜測 " 是不是拐賣來的?擴散一下!

真的要求對這種猥褻兒童的人嚴懲,

否則以後這種事情隻會越來越多!"

對此,陳嵐在回應網友時表示,她與發帖網友交流時判斷,涉事女孩應該不是那名小夥子的親妹妹,因為他在做那種不雅動作時,旁邊那名中年男子應該是小夥子的父親,看到小夥子的舉動後並未制止,而是讓小夥子帶著女孩離開瞭候車的座位。

另外,根據小夥子一行人候車的位置看,他們所乘列車終點站應該是去徐州," 他們是安徽北部口音。偷拍照片的時候,是 19 點左右,他們坐的車次應該是 G7698,19 點 32 分發車,終點站就是徐州,途徑蚌埠,或者是 20 點 32 分發車的 G7600 車次,途徑蚌埠,終點站徐州。" 陳嵐在轉發發帖網友的內容 " 一行人都沒攜帶很多行李,所以應該是短途,滁州、蚌埠或宿州人?"

也有網友質疑拍攝者為什麼不出來制止,

陳嵐表示拍照者是獨行的女性,

敢拍照已經十分勇敢。

作傢陳嵐稱目擊者看到當時

年輕男子不止一次猥褻瞭小女孩。

爆料網友回憶起以下事實:

1、女孩中間有走開。

2、男生又把她拽回去。

下午 6:30 分發現第一次猥褻。

6:45 分把手伸進女孩衣服裡瞭。

警方回應,已展開調查

8 月 13 日 08:18,

@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所 官微回復瞭

@作傢陳嵐,表示已經展開調查,

請知情人提供相關情況。

調查情況會及時公佈。

而就在 8 月 13 日 17:38,

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所官方微博再次回應:

此事各級公安機關都非常重視,

我所從今天早上開始已組織多人展開調查,

調取瞭大量監控錄像和旅客乘車信息,

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網友人肉出當事男子 …… 爆料人辟謠

警方剛開始調查,已經有人背鍋瞭 …… 今天早上,一則辟謠貼在網上流傳。

文章作者稱自己叫李炳鑫,今年大學剛畢業,學校是哈理工。李炳鑫在文章中稱:有 " 同學 " 網上爆料,當事人是他 ……

於是該貼迅速在網絡中熱傳 ……

李炳鑫稱,網傳猥褻小女孩的男子的確跟他長得有點像,但是絕對不是他 … 李炳鑫文章中的截圖表示,該事件已經對他的個人生活產生嚴重影響:

隨後,@作傢陳嵐 在微博辟謠稱,神奇的網友們弄到瞭網絡上所有叫李 X 鑫的 20 多歲的疑似大學生的資料。有河南師范大學的,有哈理工的。實際上,3 點多已經仔細對比瞭所有圖片。確定不是。

爆料人還辟謠稱,猥褻女童的男生也不是徐州幼師高等學院的學生 ……

警方:" 人肉 " 等過激行為同樣是一種 " 暴力 "

據江蘇新聞廣播記者采訪得知,上海鐵路公安局、上海鐵路公安局南京公安處都已獲知這一情況,並安排瞭人員進行調查。

上海鐵路公安局南京公安處宣傳科莫靜警官告訴記者,警方已經與拍照片的網友取得瞭聯系瞭解相關情況,並且已調取瞭事發時的監控錄像進行查找。由於網友拍攝的照片信息較少,現在還需要找到涉事男青年和小女孩身邊的兩位成年人進行核實,以便確定事情的性質。莫靜警官表示,有進一步的進展將及時向公眾發佈。

另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官方微博也轉發瞭這條微博,並表示南京鐵路警方已經展開調查,官方微博及時回應、展開調查,請網民安心等待;" 人肉 " 等過激行為同樣是一種 " 暴力 ",不應采用;傢長,孩子必須瞭解未成人防性侵相關知識和法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律師稱男子可定性為猥褻,父母應被追責

據揚子晚報報道,南京一位律師表示,按照微博上的照片來看,年輕男子確實涉嫌猥褻女童,但具體的還需要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後進行定性。

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依照上述規定,也就是說,行為人隻有在 " 聚眾或者在公眾場所當眾 " 猥褻兒童時才將處以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一旁看到的父母監管不力,也將要被追責。" 如果是養女,司法機關可以考慮剝奪其養父母的撫養權。" 律師表示,不過,考慮到嫌疑人與受害者之間的關系,以及這種動作的危害性、隱蔽性,也不排除給予嫌疑人治安處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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