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贊!123 隻野生動物在贛州重回大自然!

07-12

近日,高速交警

在瑞尋高速南橋收費站巡查時

發現一車牌為陜 H071**

從陜西商南開往廣東澄海的長途客車形跡可疑

檢查後在該車的行李架查獲十多箱野生動物

什麼情況?十多箱野生動物?!

一來看看下面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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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烏縣森林公安局接到報案後

立即派員趕往現場處置

經查,客運司機為謀取不法之財

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

私自為不法商販載運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斑鳩 100 隻、豬獾 17 隻和草龜 6 隻至廣東

(網絡配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 37 條規定,尋烏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客車司機進行行政處罰,沒收其非法運輸的野生動物

當日,民警根據

斑鳩、豬獾和草龜的生活特性

來到某地山林

選擇人煙稀少、有水有林的地方

將這些野生動物放生

讓它們重回大自然

促進人與自然的生態和諧 ~

野生動物

為野外環境生長繁殖的動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獨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類力量)存活,此外還具有種群及排他性。

全世界的野生動物分為瀕危野生動物、有益野生動物(指那些有益於農、林、牧業及衛生、保健事業的野生動物,如肉食鳥類等)、經濟野生動物和有害野生動物等四種。

野生動物 ( Wildlife ) 在國際上的定義是 : 所有非經人工飼養而生活於自然環境下的各種動物。學界一般將野生動物界定為 : 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狀態下 , 或者來源於天然自由狀態的雖然已經短期馴養但還沒有產生進化變異的各種動物。

來源:尋烏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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