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 , 最近 , 微博網友 " 廖師傅廖師傅 " 自述瞭被大數據 " 殺熟 " 的經歷。他經常通過某旅行服務網站訂某個特定酒店的房間 , 長年價格在 380 元到 400 元左右。偶然一次 , 通過前臺他瞭解到 , 淡季的價格在 300 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賬號查詢後發現 , 果然是 300 元 ; 但用自己的賬號去查 , 還是 380 元。
給不同的消費者制定不同的價格 , 這種事情在商業世界裡並不罕見。在經濟學裡面 , 歧視大體應該算是一個中性詞 , 主要是區別對待的意思。有一句話叫 , 凡選擇必有歧視。因為資源是稀缺的 , 不同的消費者要爭奪有限的好東西 , 不同的商傢也要爭奪有限的好顧客 , 很多排他性選擇的做出 , 其實就是歧視。好在這個世界足夠豐富多彩 , 蘿卜白菜各有所愛 , 大傢偏好不同品味不同 , 選擇也不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偏好 , 也就是說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歧視標準。可怕的是 , 你的歧視標準在大數據的探照燈下纖毫畢現 , 掌握大數據的互聯網公司 , 進而會利用你的歧視來歧視你 : 你不是喜歡這傢酒店嗎 ? 給別人 300, 給你 380; 你不是喜歡這個品牌嗎 ? 給別人有折扣 , 給你沒有 …… 這種利用大數據 " 殺熟 " 的行為 , 在互聯網世界頗為普遍。
" 殺熟 " 行為似乎有些不合商業邏輯 , 但在某些互聯網公司眼中 , 所謂忠實顧客 , 似乎隻是存量 , 來瞭就來瞭 , 買瞭就買瞭 , 而人傢更看重增量。這種行為利用的是信息不對稱 , 他對你瞭解得清清楚楚 , 你的喜好你的偏向甚至你的怪癖。消費者卻對這些公司一無所知 , 完全不知道自己留下的信息 , 會讓自己成為被 " 殺熟 " 的對象。
大多數人已經接受這個現實 : 互聯網時代 , 少有個人隱私可言。個人隱私就算瞞得瞭枕邊人 , 也瞞不過互聯網公司。你隻要進入某個 APP, 你隻要購買某樣東西 , 或者發個微博發個朋友圈 , 你的信息都會成為別人的數據庫 , 經過數據庫的挖掘 , 人傢可以比你自己還更瞭解你。
所謂的大數據挖掘 , 其實就是由機器自動完成的特殊 " 人肉搜索 ", 隻不過 " 人肉 " 的目的更加商業化而已。關心你的 , 不隻是販賣個人信息的犯罪分子 , 還有挖掘大數據的互聯網公司 , 這個可以用來做很多好事 , 也可以用來做很多壞事 ," 殺熟 " 隻是壞事的其中之一。
大數據 " 殺熟 " 屬於赤裸裸的價格歧視 , 而且這種歧視行為十分隱蔽 , 它濫用消費者的個人消費偏好數據 , 在消費者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 , 借助信息不對稱 , 讓消費者掏瞭更多的錢 , 從而讓自己獲得更大利潤。對於這樣的行為 , 除瞭寄望相關部門查處 , 消費者恐怕很難在每一次具體的消費行為中及時發現 , 用腳投票 ," 拋棄 " 那些玩大數據歧視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