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意外懷二胎 領導逼辭職又踢出群

11-10

不少年輕女性在求職面試時常會被面試官問及以下問題:有孩子瞭嗎?有二胎打算嗎?近年來,職場女性因懷孕而丟掉飯碗的案例不在少數,也引起瞭社會的廣泛爭議。

據杭州日報(微信公眾號:hangzhoudaily)11 月 9 日報道,近日,一位蕭山網友在蕭內網發帖吐槽自己遭遇的不公經歷:

本人今年 29 歲,是 10 年結婚的,當年年底生瞭兒子。由於老公是獨生子女,政策允許生二胎,但當時條件不是特別好(當時我老公也是剛剛開始做水電工,學徒工資不高,我自己 2000 左右),所以沒打算,還去醫院上環瞭(後來不適應又取瞭)。

我 16 年 10 月份應聘瞭一傢物業公司,11 月中旬上的班,上班期間負責食堂收銀、前臺接待、會議茶水、外加會議室衛生。

可自從今年 5 月份意外懷孕後一切都變瞭,我是七月份才知道自己懷孕的(由於沒有孕吐、惡心等癥狀,6 月份有一次見紅剛好趕上月經期,所以沒太當回事)。知道以後就趕緊跟領導說,當時她也沒說什麼。

可沒想到,星期一上班領導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你不是說不生嘛!是不是看現在二胎開放瞭?我圍繞這個話題解釋瞭一番!最終領導很生氣,直接放話讓我主動辭職,我也很生氣說除非你把我開瞭,要不然不可能的。

談話到這裡可以說很不愉快瞭,沒想到到瞭 8 月份又來跟我說讓我請病假,我當然不同意瞭,我又沒事(公司規定懷孕滿 5 個月就可以休產前假)。

然後到瞭 9 月底,又來跟我說,想想算瞭,還有一個月請假就請假吧!於是 10 月份請瞭病假,事情到這裡還沒結束呢!

10 月份領導把我踢出 QQ 群,我告訴自己不氣不氣,自己是有寶寶的人,沒想到今天又把我從微信群踢瞭,忍不瞭瞭,於是電話打過去問她,我是辭職瞭嘛!我隻是休產前假,當然結果不瞭瞭之!

你說我傻不傻,當時但凡留個心眼,錄個音現在也不會這樣啊。

(圖自杭州日報微信號,下同)

懷孕生娃 " 被離職 ",這事不是第一回瞭

很多女性在求職面試時,都會被問 " 打算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要孩子、會生二胎嗎?",這已幾乎成瞭面試的必要環節。

入職後,一旦懷孕,有些公司就會變著法子讓懷孕的女員工自己提出離職。

有人認為,女性在未來工作的同時會面臨生養孩子的責任和來自傢庭的壓力,而二孩政策的開放可能會加重用人單位對這種不確定性的擔憂,因此勢必會影響到女性就業。

此前,蕭山一姑娘因為孩子太小的原因,面試後被某公司拒絕。

網友經歷 + 精辟總結

潔哥:剛懷孕就被要求離職,拒絕後老板娘竟然要求原本作為文員的我爬上爬下盤倉,還讓我小心孩子別掉瞭。這傢公司真的讓我很寒心。

徐 momo8:女人結婚後,在職場上就一直是弱者。你去應聘還是姑娘的時候,就怕你一去就為瞭結婚生子各種請假;你生瞭一個以後,人傢防著你二胎;等你兩個都生好瞭,然後你就與社會脫軌瞭,人傢會嫌棄你與社會脫離時間太長,現在有大把的年輕人來應聘這個崗位。然後你就滾回傢接著帶孩子 …… 然後沒有然後瞭。

公司:企業也要生存,不能不算 " 性價比 "

如今,已婚未育的女性甚至被一些面試官列入瞭黑名單,成為企業招聘的 " 高危人群 "。原因很簡單,企業要生存,必然會選擇 " 性價比 " 更高的員工。有企業表示,女性員工除瞭休產假完全不在崗,在懷孕期間和孩子較小時,同樣沒有辦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前後算起來得有至少兩年的時間。

隨著二孩放開,對於生完一胎的求職者,企業更是普遍擔心生二孩。尤其是那些傢裡孩子已經上瞭幼兒園的,企業格外容易產生顧慮。一個人要是回傢休產假,大傢都得替她分擔工作。某企業負責人表示:從用人成本的角度來講,我們更傾向於男性應聘者,女性產假、保險是實實在在的硬成本。

女性職場遭不公待遇,可以向多方投訴

今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的新《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為女性撐起一把強有力的保護傘。

據悉,新《辦法》結合浙江實際,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范圍、勞動保護內容、特殊期間待遇以及用人單位義務等方面作瞭細化規定,措施更加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為廣大女職工撐起權益的 " 保護傘 ",有利於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有利於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和經濟社會全面健康發展。

對於上述懷孕女性的職場不公待遇,可以依法向人社、安監、衛計委以及工會、婦聯投訴、舉報、申訴,還能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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