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對河北水務集團黨委書記、主任趙立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瞭立案審查。
經查,趙立敏紀律意識淡漠,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國傢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立敏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將其管理崗位由四級降為十級、專業技術崗位由高級崗位二級降為初級崗位十三級;收繳、責令退賠違紀所得。
(編輯: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