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畫面
不停地在深圳人的朋友圈刷屏
有人氣憤 有人憐惜 有人覺得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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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樓上被拋下來的白色物體
其實是一個小小的生命
是一條叫做“萌萌”的小狗
小狗到底是如何被拋下?又被誰拋下?
小狗在被拋下前遇到瞭誰?又發生瞭什麼?
點擊看視頻,瞭解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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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文字配圖
更為細致地分解一下這次的事件
狗主人指認鄰居“摔死”小狗
日前,深圳市犬類保護協會暨流浪狗驛站微信公眾號上,一篇名為“惡意摔狗事件再次發生!深圳的公道在哪裡?”的推文剛一發出便引來各路網友的廣泛關註。
文章援引深圳電視臺一則報道稱,寵物狗“萌萌”的主人趙先生認為此前狗與鄰居歐先生發生過不愉快,根據視頻推測系歐先生將狗摔死。
南都記者聯系到“萌萌”主人趙先生求證時,其表示,3 月 17 日,他在外地出差,突然被告知小狗躺在小區樓下,奄奄一息。
狗主人趙先生:
當時以為它中毒瞭,送去醫院的路上,“萌萌”就離開瞭,後來查看監控才發現,是有人把他摔死的。
趙先生提供的兩個現場監控視頻,一個為樓梯口監控視頻,顯示當天有男子追著“萌萌”上樓,另外一個為狗被摔的路口監控視頻,顯示“萌萌”被摔下樓,但並沒有拍到是何人將狗墜下。
▲監控視頻顯示當天有男子追著“萌萌”上樓
但通過這幾段視頻
趙先生認為
該嫌疑男子即為鄰居歐先生
▲萌萌生前的樣子
趙先生介紹,“萌萌”是其年前收養的流浪狗,此前歐先生和“萌萌”之間就有過一些沖突。
其表示,比如在“萌萌”被摔下的十一天前,鄰居歐先生就在小區追過“萌萌”,試圖傷害它。
我和朋友在門口聊天,狗剛做完絕育手術,醫生叮囑不能牽繩,然後歐先生遇到“萌萌”後,一直追著不放,幸虧保安及時阻止。
當時監控視頻顯示,歐先生跑上樓急追“萌萌”,過後“萌萌”逃到小區裡被保安救下,但歐先生又不斷向保安要求把狗交給他。
此外,據趙先生透露,歐先生因懷疑“萌萌”在他門前小便,曾對他揚言“你等著,我遲早弄死你的狗!”
也就是因為這句話和這個舉動
趙先生就推斷是歐先生將萌萌摔下樓的嗎?
不!趙先生說還有理由
監控裡面有個時間差
趙先生告訴南都記者,事發當天他出差在外,請他人照顧“萌萌”。
有人送快遞,傢裡人把門打開後,沒關緊的情況讓狗跑出去瞭,沒想到就發生這事瞭。
趙先生表示,監控裡歐先生追趕上樓時間與狗墜樓時間,相差十三分鐘多,但是求實小區管理處後,樓梯口的監控時間,比“萌萌”被摔下的路口監控視頻慢十三分鐘,所以監控顯示“萌萌”被摔下時間是有時差的。
詳細計算下
“萌萌”在樓梯口遇到歐先生時,監控顯示 18:10:08,而“萌萌”被扔下樓時,監控顯示 18:23:31,慢 13 分鐘也就意味著“萌萌”遇到歐先生,路口監視器的顯示時間是 18:23:08。
“關於監控時間,管理處說法我們已經錄音,這也代表,歐先生追“萌萌” 的時間,到它被扔出窗外的時間,僅隔幾十秒。”
據趙先生透露,其小區一位養狗的鄰居,曾同樣被歐先生上門以“看好你的狗,下次被我遇到當場打死。”等言語恐嚇,導致在傢的孩子聽到後異常害怕。
網友憤怒 紛紛人肉歐先生
“萌萌”被人扔出窗外致死的新聞,在網絡上沸沸揚揚,許多網友直接將矛頭指向歐先生,並把他的個人信息進行曝光。在深圳市犬類保護協會暨流浪狗驛站微信公眾號上,有網友留言,歐先生乃深圳某公交集團的一名司機,呼籲大傢進行舉報投訴,令其停職。
▲萌萌生前的照片
不過歐先生也曾經發聲
歐先生:狗不是我摔的
針對趙先生的指控
歐先生對摔狗一事予以否認
日前,歐先生接受深圳都市頻道記者采訪,聲稱事發至今,許多愛狗人士一直發短信和打電話,對他進行辱罵和人身攻擊,歐先生表示當時忙於做飯,並沒有將狗扔出窗外。
事發至今,許多愛狗人士一直發短信和打電話,對我進行辱罵和人身攻擊。
歐先生在采訪中說,趙先生的狗經常跑來跑去,大年初一一大早,就在他傢門口拉瞭屎尿,他曾跟狗主人反映過,但每次都說不是他的狗拉的。
狗也是一條生命,雖然生氣在這裡拉屎拉尿,但是畢竟是條生命,我也很難過。
截止發稿前,南都記者撥打歐先生的號碼,仍處於關機狀態。
歐先生目前已被停職
小狗“萌萌”被摔死一事在網上發酵後,歐先生工作的公交集團也受到瞭影響。
歐先生所在的某公交集團相關負責人張小姐告訴南都記者,“萌萌”這件事發生後,許多市民去交通局信息中心和相關單位投訴,影響瞭該公交集團的正常工作。
“大多以司機性格變態為由要求開除他,兩天內就接到五六十份信訪單,但是集團目前並沒有證據說明,將“萌萌”扔出樓外的是歐先生。”
張小姐表示,考慮到此事件對歐先生情緒影響非常大,公交集團認為要以乘客安全為主,目前先停止瞭歐先生的工作。
我們無從得知摔狗的人是誰
也無法得知狗狗在生命的最後經歷瞭什麼
不過冷靜的來看這個問題
似乎要思考一個問題
人肉他人是否正確 ~ 摔狗行為又意味著什麼?
律師:人肉搜索屬非法行為
廣東金美律師事務所黃樂樂律師表示,“人肉搜索”屬於非法行為。如果發佈者的信息,被轉發超過 500 條,公安機關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如果該信息對歐先生生活造成影響,歐先生可向法院起訴發佈者,以侵犯歐先生名譽權為由,要求發佈者進行民事賠償,進行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黃律師還介紹,小狗屬於狗主人的私人財物,如果狗的價值較高,達到瞭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數額達到 5 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有權根據情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情發展到現在
我們無法判斷孰是孰非
但小編想溫馨提醒各位
1. 可以不愛,但請不要傷害
2. 如果愛,請牽好那根系著它生命的繩
希望萌萌一路走好!
也希望我們的身邊不再有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