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管住導遊是管住旅遊亂象的突破口

07-29

國傢旅遊局近期印發瞭《導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規定,從事導遊執業活動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等消費項目;不得向旅遊者兜售物品;不得向旅遊者索取小費等。

一提起旅遊市場的種種亂象,但凡有過出遊體驗的人,都能倒出很多的苦水。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強制消費。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對導遊執業活動的相關禁止性規定,很有針對性,也符合現實的需要和公眾的期待。

對真正的導遊來說,這些禁止性的規定,其實是一件好事。導遊提供純粹的導遊服務,可以跟客人建立良好關系,不會發生客人投訴現象。購物團跟純玩團,在價格或者其他方面肯定也有區分,所以對導遊來講,帶不購物的純玩團,反而可能更好。

隻不過,純玩團還是太少。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公佈的 2017 年旅遊消費體驗式調查報告顯示,無論是一日遊還是異地遊,強制消費問題仍然突出,導遊在整個體驗式調查中得分最低,剛過及格線。這次體驗式調查也顯示,75% 的體驗線路均存在強制消費現象。

平心而論,旅遊購物本身,並不必然是壞事。遊客對目的地東西感興趣,希望給親朋好友帶點什麼,也是人之常情。甚至有人認為," 作為一名好導遊,要讓遊客動心,自願購買當地特產,如果遊客對當地特產,毫無購買欲,說明導遊可能是失敗的。" 這話不能說完全沒道理,關鍵是不能強迫不能誘騙。

必須指出的是,旅遊亂象看起來都是由 " 壞導遊 " 甚至 " 惡導遊 " 所導致,好像他們就是罪魁禍首,可他們也未嘗不是在替整個行業受過。原因在於,當下導遊薪酬體系比較混亂,以至於很多導遊 " 無底薪、無保障、無尊嚴、無身份 ",隻能靠遊客購物提成獲取收入。

當帶客購物獲得提成,逐漸成為一些導遊收入的主要來源,強制購物就會成為一種惡性循環,和旅遊行業的潛規則。這極大破壞瞭遊客的旅遊體驗,既不利於旅遊業的長期發展,也帶來瞭很多的糾紛和問題。

兩年前,國傢旅遊局等三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 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於遊客自願支付的對導遊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 "。這被認為是導遊小費的合法化,是國傢層面的提倡。為什麼要嘗試推廣導遊小費?無非也是希望借此讓導遊薪酬更合理,不必再靠強迫購物吃回扣。

但從這兩年的具體實踐看,我們畢竟沒有小費文化,互聯網上的贊賞制度,在現實中推廣不易。主動給小費的極少,反而出現一些導遊,間接甚至直接向遊客索取小費。這一次,管理辦法也對此予以瞭禁止。不過,問題是法規隻能禁止這個禁止那個,卻給不瞭讓導遊薪酬合理化的出路。這也給禁令能否得到有效落實,留下瞭疑問。事實上,隻有同時發揮政府、市場、社會三方面的作用,才能夠真正建立合理的導遊薪酬機制。在外部構建方面,需要政府及相關部門進一步釋放制度善意,凸顯獎懲保護機制提高導遊含 " 金 " 量,比如嚴格實行導遊底薪制。而在完善薪酬機制的同時,導遊行業內部要加強自律管理,嚴格規范導遊執業行為。總的來說,要通過各項制度和市場調節,徹底打破導遊收入與消費捆綁的局面,促使導遊行業形成高質量的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充分競爭的長效機制。

基於 " 互聯網 +" 的導遊自由執業,是值得期待的路徑之一。當遊客可以在網絡預約平臺自行選定導遊,導遊就必須真正依靠優良的服務吃飯,遊客可以給差評,也可以給贊賞。導遊不再隻對旅行社負責,而是必須對遊客負責,導遊收入與遊客評價緊密相關,旅遊市場亂象,也許會因此有個很大的改觀。

管住導遊,是管住旅遊亂象的最佳突破口。變革的力量不僅來自法規的完善,也來自市場本身。互聯網曾經改變瞭很多行業,越是有痛點的地方,越是互聯網創業的樂土。旅遊亂象痛點明顯,並且久治不愈,法規之力結合市場之力,終將使其更健康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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