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融媒體記者 叢俊儒
一處頂樓位置正在建的小房,引發瞭業主擔憂與不滿:" 頂樓平臺屬於業主共有空間。在這個新建小區裡,這種行為是否會引發進一步效仿?" 有業主展示瞭有關部門下達的限期自行拆遷通知,但是目前小房所占據的平臺仍未恢復原狀," 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處理呢?" 業主問。
頂樓在建的小房
在建小房目前未恢復頂樓原貌
樂嘉名苑,位於振崗路與城角街交口東南角。據一位業主介紹,該小區是在去年 8 月份交房,業主們陸續裝修入住。業主說,在今年 6 月下旬 3 號樓 3 單元樓頂西北角位置,忽然在原有的樓頂平臺上,開始建房子,建築材料陸續運抵小區。
7 月 11 日上午,記者來到小區現場看到,小區頂樓位置,規劃中統一有小房,頂樓建築北側則是平臺,平臺有金屬欄桿。3 號樓 3 單元西北角位置,頂樓邊緣的欄桿已經拆除,此外還搭建起來目測約有 2 米多高建築。整個建築被遮擋揚塵的材料蓋住,仔細看裡面不時有塵土飛揚,而且能聽到施工所傳來的聲音。按照樓體墻壁,記者在樓下用腳步丈量瞭一下,正在蓋的建築東西長約 4.5 米,南北寬約 3.5 米。
" 公共平臺不應該加蓋個人住房,違反瞭規劃也影響環境,同時對整個樓體也有安全隱患。" 一位業主感到不解," 私搭亂建,多是出現在瞭老舊小區。沒想到新建小區居然也有這種不文明現象。"
頂樓在建的小房
物業及有關部門下過 " 自拆 " 通知
據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就在樓頂建築開始加蓋的時候,物業就嘗試阻止建築材料進入小區。" 無奈對方人多勢眾,我們也做不到強行阻止。之後又向施工業主下達過限期整改通知。"
記者在小區門口看到瞭張貼的這張通知,通知中主要內容寫道,"XXX 業主,經物業公司檢查,你戶私改入戶門位置,私自拆除樓頂安全圍擋,破壞瞭 3 號樓整體結構和小區樓面外觀以及居住安全性,屬於違法違章私拆亂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令你戶於 7 月 5 日前,恢復原狀。" 物業工作人員說,如今施工者並不予配合,物業已經將此事上報到街道辦事處。
采訪中一業主也向記者展示瞭一張照片,照片內容是在 6 月下旬,由橋西區城市管理局下達的 " 限期清理、整頓、拆除通知書 " 通知書。記者看到,通知書中認為,該建築為 " 涉嫌違法私搭建築 ",通知書要求該建築 6 月底前自行拆除。業主說," 現在自行拆除日期已過,我們也在等待有關部門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物協:頂樓空間屬於該樓全體業主共有
石傢莊市物業管理協會劉明秘書長認為,頂樓空間屬於該樓全體業主共有,在公共空間建小房違反瞭規劃,也侵害瞭業主利益,這是不允許的。劉明說業主建小房也存在安全隱患,假如因天氣等原因,出現建築材料墜落,砸到業主以及車輛,後果都會不堪設想。
7 月 11 日下午,記者聯系到瞭橋西區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員回復,將立刻通知有關人員前往現場查看,在根據規定做出下一步的處理。
同日下午,記者也聯系到轄區振頭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回復說將反饋給主管領導以及城管負責人。
(編輯: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