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氣溫直逼 40 ℃,又到瞭 " 撒把孜然我就成烤肉 " 的時節 ....... 但是你知道嗎,氣溫熱到一定程度,有些工種就不用上班啦!不僅不用上班,還得工資照拿,還得享受高溫津貼呢!
日最高氣溫達到 40 ℃以上,停止露天作業
國傢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總於 2012 年聯合下發瞭《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對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提出明確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 40 ℃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 37 ℃以上、40 ℃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 6 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傢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 3 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 35 ℃以上、37 ℃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5、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 35 ℃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 33 ℃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
中華全國總工會: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日前,全總已下發《關於做好 2017 年夏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將防暑降溫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認真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全總強調,基層和企業工會要結合夏季安全生產和防暑降溫工作特點,督促用人單位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適當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和減輕勞動強度;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傢職業衛生標準要求;組織高溫天氣作業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對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職工,及時調整作業崗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防暑降溫清涼飲料及必需藥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協商等制度,促進企業落實國傢相關法規標準,引導職工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
專傢:高溫津貼應動態調整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公共管理系行政管理教研室主任劉文軍表示,高溫津貼與工資掛鉤,而工資與效益和物價掛鉤,根據工資、物價水平對高溫津貼標準實施動態調整是基本合理的。
劉文軍建議,理想的方式是每年都浮動,但考慮到政策的穩定性,可以適當縮短調整期限,比如 3 年一調整。
天太熱瞭,高溫費必須要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