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每一個人都不願意發生的,尤其是那種自己本應該 " 無責任 " 的時候。有時候現實就是如此,用世俗道理來判斷的話你沒有任何責任,可在 FL 面前你就是需要承擔責任。
下面這兩樁事故就是這樣的情況,明明一方沒有任何責任,卻還是要負責,要賠償,而且還是負主要責任,真的心疼他們!
蕭山男竇娥:開著開車車就被砸瞭
坐標杭州市蕭山區。修通惠路的時候挖斷瞭一座山,聽說為瞭接上脈(具體不懂),就在兩山之間架瞭個巨大的鋼結構 " 蕭山走向世界 ",如圖——
有一天我路過這裡遇到大堵車,好容易挪過堵車點,發現一哥們兒躺在地上,臉已經蓋上瞭——他從幾十米高的那上面跳下來的,然後被高速駛過的車撞飛。那駕駛員車也撞壞瞭,還攤上這麼個事故,真夠倒黴的。我呢,因為這麼個事兒被堵瞭一個多小時,汽油都不知浪費瞭多少,也夠倒黴的。然而看著那個駕駛員一邊配合交警檢查證件,一邊小心翼翼遞好話,心中湧起無限同情 …… 大兄弟,你就是我們蕭山這個夏天的男竇娥啊!
大師說:建議這位蕭山竇娥兄弟趕緊去找人算一卦,這是惹瞭哪路神仙瞭。。。。。。
飛馳的電瓶車:你以為你不動我就不撞你瞭?
這是一起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碰撞引發的交通事故,鏡頭車是一輛出租車,你肯定發現,對象車似乎是一輛電動車,應該是弱勢群體。可之所以出現在這個問題之下,就是因為連一名律師都覺得冤。
事發時,電動車車速達到 47 公裡每小時(經過 SF 鑒定的結果),而出租車的速度是 0 公裡每小時。用我們天津人的話來說 " 你不是開太快,你是飛太低 "。照片中男子駕駛電動車飛速駛過機非混行車道,剮蹭瞭正在路口等待行人通過完畢的視頻車車牌照位置後失去平衡。保險公司及交警隊出險後對事故車進行勘驗,最終認定,視頻車的車輛損失為 0 元,無任何修理必要。而照片中的電動車男子因失去平衡,鉆入前方停靠的半掛汽車,造成重度顱腦損傷,身體多處骨折、擦傷,前期醫療費近 20 萬元,至今昏迷。截止到我答題,已經花費瞭 30 餘萬元。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想象一下 JT 隊最終的事故認定結果——事故負同等責任。
隻要有交通事故經歷的朋友們就知道,JT 隊的認定書,無論認定結果多麼出乎意料,法院對其法律效力及認定內容也是無一例外的肯定。這就意味著,在 FL 的角度上,這位司機師傅永遠無法翻案,保守估計電動車駕駛員五級傷殘起底,護理依賴 50% 以上,這位路口等行人過馬路的出租司機師傅,會面臨至少二十萬元的賠償,這僅僅是醫療費和護理費,還要計算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巨額賠償,而出租司機都懂的,一般沒有商業保險,這位師傅也不例外。
而這位司機師傅妻子剛剛去世,為妻看病一貧如洗,出租車是唯一的生產資料,或者說是傢中的 " 大件兒 "。在後期的訴訟過程當中,這輛車很有可能會被 FY 強制執行。而機動車駕駛員是一傢三口外來打工者的主要收入來源,事發後,妻子多次帶著孩子去交警隊要求嚴懲 " 兇手 ",據其他知情人瞭解,主管部門也是在百般無奈之下做出瞭這個責任劃分,理由是,傷者需要得到賠償,穩定壓倒一切。
大師說:
在事故面前永遠沒有贏傢,不管你得到瞭多少賠償,交通事故永遠隻會是一個雙輸的結局。
對於肇事者電瓶車司機來說,在黃泉路上走一遭,最後從一個健全的人變成一個五級傷殘不可能是件好事,如果給他再來一次的機會,他絕不會騎那麼快。
對於出租司機來說,與其說這是一場交通事故,不如用 " 無妄之災 " 來形容更貼切,隨之而來的巨大壓力、痛苦都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他,痛苦是什麼。
造成這個結果不能簡單的歸結於肇事者的疏忽,電瓶車監管的缺失,相關 FG 的不完善,民眾 FL 意識、交通意識的淡薄都要為這場悲劇負責。
中國的交通文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雖然不能改變社會,但起碼我們能改變自己,如果我們每一個中國人都能意識到這一點,每個人都能做到遵守交通規則,那交通就會得到改觀,就會變得優秀。
所謂交通,不就是我們每一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