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我校 2018 年自主招生繼續為部分基礎學科(含部分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實施學科)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
報名條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相關科目成績優秀,在文學、歷史、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計算機等 10 個領域的某一領域具有鮮明學科特長和一定創新潛質的學生均可報名申請。
二
報名及推薦
符合報名條件的意願學生須在 2018 年 3 月 22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前登錄 " 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自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文史類學生可以且隻能在文學院、歷史學院、哲學學院、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 5 個學院的專業中選報 1 個,理工類學生可以且隻能在數學與統計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與分子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計算機學院、國傢網絡安全學院等 6 個學院的專業中選報 1 個;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根據其高考選考科目與我校的科目要求可以且隻能在上述學院的專業中選報 1 個(各學院招生專業及其科目要求詳見附件一)。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以下報名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1. 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打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 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 表征學生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材料,包含但不限於高中階段各學科相關競賽獲得的各類證書、作品或學術成果(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以及推薦材料(中學、相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傢實名推薦)。若材料中含有已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須將論文的 word 版和期刊論文頁面的電子掃描件同時上傳至報名系統。
上述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並須加蓋就讀中學公章。
除出版書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出版書籍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報名號及所報專業)請於 2018 年 4 月 4 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準)寄(送)達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 299 號,郵編 430072)。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相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傢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作為資格審核時的參考。推薦程序為: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信息後,報名系統向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發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後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推薦須由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親自完成,填寫推薦信時須嚴格依照模板內容,全面、具體的展示被推薦學生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組織推薦須提前按程序集體研究、公示,並加蓋組織公章。每份推薦信隻能推薦 1 名學生,推薦人(組織)對其提供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
資格審核
學校分學院成立以專傢教授為主的資格審核專傢組並制定審核方案,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對學生的考核資格進行集體審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其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確定資格審核合格學生名單。我校將在必要時對考生申請材料中體現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支撐材料(如獲獎證書、論文、出版物、文學作品、發明專利等)的真實性和原創性進行考查核實,對公開發表的論文進行查重和質量評估,並在考核環節進行深度核查和針對性考核。
我校將於 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資格審核並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資格審核合格學生名單(含免於參加筆試的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者獲得參加我校 2018 年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四
考核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階段進行,重點考核學生在報考專業領域展現出的學科能力和創新潛質,包括學科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高階思維能力(含邏輯推理能力、審辯思維能力、發散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動手實踐能力、想象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筆試采用遠程機考的形式,時間為 6 月 10 日,筆試科目為 "數學與邏輯" 和 "閱讀與分析",時長共為 3 小時,學校將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分專業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擇優確定參加面試學生名單,名單將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面試時間為 6 月 17 日,地點在武漢大學校內,分學院進行。具體考核方案及相關要求將在考核前另行發佈。
資格審核合格的學生和獲得面試資格的學生須按相應公示中的要求,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用(依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 [ 2009 ] 331 號文收取)並打印相應的準考證。
學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繳費後自行打印)、相關證書或作品原件,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核。
五
錄取辦法
1. 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 2018 年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 5%(分專業計劃見附件一)。
2. 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見附件一)和面試成績,分專業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其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招生計劃數的 2 倍確定;其他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照招生計劃數的 1:1.2 確定),名單將於 2018 年 6 月 22 日前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 獲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且投檔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批次控制線(簡稱批次線或一本線,在上海市、浙江省稱作 " 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上一定分值(理工類分值等於2017年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80%,文史類分值等於2017年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70%,按四舍五入取整;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分值統一確定為 40 分。各省分值詳見附件二),同時符合國傢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如相關專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等),我校將予以錄取到其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的專業學習。對於符合《武漢大學自主招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突出學生選拔辦法》(點擊查看)規定條件並按其程序選拔確定的個別優秀學生,其高考分數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一本線(上海、浙江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下 20 分,具體分數按公示執行。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錄取批次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 錄取至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等學科的個別優秀學生,若本人申請、所在學院推薦,經選拔可進入學校弘毅學堂學習(但不得更換學習學科)。
六
有關說明
1. 報名申請資格審核時,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2.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
3. 若發現考生有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均認定為在國傢教育考試中作弊,將依照國傢、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高考資格、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通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
管理和監督機制
八
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樓 205、206 室
騰訊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辦微信公眾平臺:武大招辦
附件一:
武漢大學 2018 年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及自主招生計劃
附件二:
武漢大學 2018 年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學生錄取分數要求
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分值統一確定為 40 分。
- 武漢大學 -
-luojia1893-
來源: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
編輯:舒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