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學齡完全留守兒童數量約千萬 近三成無父母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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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1 日,北京上學路上公益促進中心發佈 2017 年度《中國留守兒童心靈狀況白皮書》。白皮書顯示,農村學校學生中,因父母均外出而無人照料的留守狀態學生占近三成。而這些兒童中,超一成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父母一年不見一面;還有 7.9% 的受調查學生稱,父母離世對自己幾乎沒有影響。

民政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父母外出的情況嚴重影響瞭農村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對於將持續到 2017 年底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民政部明確,無監護兒童父母外出務工責令返回。

看點 1 華中西南西北完全留守兒童過半

此次調查," 上學路上 " 在甘肅、貴州、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蘇、內蒙古東部、青海、山東、山西、上海、四川、新疆、雲南、重慶等 17 個地區投放問卷,共收回 14868 份有效問卷。

調查發現,農村學校學生中,處於完全留守狀態的學生占 26.1%,處於缺父留守狀態的學生占 26.9%,處於缺母留守狀態的學生占 5.1%,總共占 58.1%。據 2016 年 2 月 14 日印發的《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界定,按照父母均不在兒童身邊的定義,農村留守兒童的數量為 902 萬人。

而調查結果表明,完全留守狀態的學生占 26.1%,按照我國義務教育階段農村中小學生 4000 萬的總數進行估算,農村學齡完全留守兒童的數量約 1000 萬人。此外,還有缺父留守兒童約 1100 萬人,缺母留守兒童約 200 萬人,三類留守狀態學生的總數達到 2300 萬人。

該調查中完全留守兒童在不同地區的分佈情況顯示,華中、西南、西北三個地區的完全留守兒童占 55.8%;華東、華北、東北三個地區的完全留守兒童占 44.2%。

看點 2 逾一成農村完全留守兒童一年難見父母

白皮書公佈瞭留守兒童的親子聯結水平分析,定義親子聯結水平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聯系的緊密程度。

調查顯示,一半以上的農村完全留守兒童(父母都外出)與父母一年見面少於 2 次。

在 3019 名完全留守兒童中,有 95% 填寫瞭與父親見面次數的情況。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父親一年見面 9 次以上的比例(19.3%)明顯低於城鎮完全留守兒童(47.1%)。有超過 40% 的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父親一年見面 1-2 次,有 13.6% 的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父親一年都沒見面。

2729 名學生填寫瞭與母親見面次數的情況,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母親一年見面 9 次以上的比例(19.7%)明顯低於城鎮完全留守兒童(50.4%)。有近 40% 的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母親一年見面 1-2 次,有 15.6% 的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母親一年都沒見面。

在與父母聯系方面,2842 名填寫問卷的完全留守兒童與父親一年聯系 9 次以上的比例(19.8%)明顯低於城鎮完全留守兒童(37.4%)。

2784 名學生填寫瞭與母親聯系次數的情況,農村完全留守兒童與母親一年聯系 9 次以上的比例(19.6%)明顯低於城鎮完全留守兒童(39.7%)。

看點 3 近七成留守兒童 " 成績明顯退步 "

在受調查學生中,有 14667 名學生(占 98.6%)填寫瞭上學方式信息。調查顯示,農村地區學生住校比例 ( 45.1% ) 大大高於城鎮地區學生 ( 16.3% ) 。

白皮書公佈瞭對在校生經歷傢庭、學校事件的影響。值得關註的是,雖然學生經歷 " 父親或母親離世 " 的比例最低(11.4%),但這一比例仍大大超出預期。有關統計數據表明,2016 年中國人口死亡率僅為 0.709%。

" 上學路上 " 相關研究者認為,調查中學生反映的父親或母親離世的比例過高,不符合實際情況。而進一步分析發現,雖有 11.4% 學生反映父親或母親最近離世,但 7.9% 的學生選擇其對自己 " 幾乎沒有影響 ",隻有 1.1% 的學生選擇 " 重度及以上影響 "。

" 可以推斷,學生反映的並不是真實情況,而是在發泄自己對父母的不滿情緒。" 這位研究者表示。

在學校行為的分析顯示,67.8% 的留守兒童有 " 學習成績明顯退步 " 的經歷,明顯高於非留守兒童,而這一情況對缺母留守兒童影響的比例最高。調查顯示,45.8% 的留守兒童在學校經歷 " 被他人欺負 " 事件,男生比例高於女生。缺母留守兒童經歷 " 被他人欺負 " 的比例高於缺父留守兒童。

■ 回應民政部:無監護兒童父母外出務工責令返回

民政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將持續到 2017 年年底,目標是到 2017 年底將所有農村留守兒童納入有效監護范圍,杜絕農村留守兒童無人監護現象。

對於監護情況差的留守兒童,民政部明確提出,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將摸底排查中發現的無人監護、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的農村留守兒童花名冊通報給同級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及時會同村(居)民委員會聯系外出務工的留守兒童父母,責令其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托監護人,並對其進行教育、訓誡,要求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而對於正處於無人監護、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狀態,且暫時聯系不上外出務工父母的農村留守兒童,公安機關則要就近護送至其他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監護照料。

行動計劃提出強制報告制度,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委會等在工作中發現《意見》規定的強制報告情形的,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新京報記者 吳為

( 新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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