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滬中招政策公佈!普通高中錄取率穩中有升!附招生細則

03-21

中考生們註意啦!近日,上海市教委印發《關於2018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若幹意見》,2018年本市中招政策整體保持穩定。

相關關註點有:

相關學科考試科目和單科考試時長均無變化。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科目統一考試定於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和6月17日(星期日)舉行

2018年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約為7.1萬人,高中階段錄取率為98%左右

中本貫通招生計劃總數約為1730名,中高職貫通招生計劃總數約為7600名

具體來看看。

圖 / 視覺中國

普通高中錄取率預計穩中有升

2018年,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約為7.1萬人,較2017年下降約0.44萬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高中階段錄取率與2017年持平,預計普通高中錄取率穩中有升。

中職校招生規模基本維持不變

招生結構進一步優化

本市中職學校招生規模基本維持不變,增加瞭中本貫通和中高職貫通的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進一步優化中職校招生結構。

2018年,本市中本貫通招生計劃總數增至1730名左右,中高職貫通招生計劃總數增至7600名左右。

繼續為殘疾學生提供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機會

本市繼續按照特教學校就讀、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生不同的身心特點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為殘疾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創設條件。同時,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於印發的通知》(教學[2017]4號),為參加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殘疾學生提供14項合理便利,為參加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學生提供12項合理便利,並明確瞭各項合理便利申請的流程和要求。

2018年中考科目和單科考試時長不變

2018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簡稱"統一學業考試")相關學科考試科目和單科考試時長均無變化。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科目統一考試定於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和6月17日(星期日)舉行;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於2018年5月底前舉行;思想品德科目考試於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舉行;體育科目統一考試於2018年4月底前舉行。

綜合評價工作

(一)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

上海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以下簡稱"統一學業考試")主要考核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統一學業考試成績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之一。

統一學業考試科目設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體育、理化實驗操作技能。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科目考試成績采用分數制,總分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和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成績采用等第制。

1.考試時間和分值

(1)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00分鐘。物理和化學科目合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00分鐘。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50 分,物理科目考試成績滿分為90分,化學科目考試成績滿分為60分。考試定於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和6月17日(星期日)舉行。

(2)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30分,其中統一考試占15分,日常考核占15分。統一考試於2018年4月底前舉行。具體實施方案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滬教委體〔2018〕8號)執行。

(3)思想品德科目考試采用開卷形式,考試時間為70分鐘。考試成績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評定。考試定於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舉行。

(4)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成績按"合格、不合格"評定。考試於2018年5月底前舉行。

2.考試組織與命題

各科目統一學業考試由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由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各科目統一學業考試的命題原則和要求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本市初中畢業生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8〕14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工作通知》)執行。2018年部分區繼續試點外語(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具體方案由試點區教育局制定並報市教委備案,經公佈後組織實施。

3.考試合理便利

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於印發的通知》(教學〔2017〕4號)的有關要求,為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參加統一學業考試提供14項合理便利。

申請合理便利的考生需提交《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開展特殊教育醫教結合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5〕34號)中指定的兒童殘疾評估診斷機構兩年內出具的醫學檢測報告。其中,申請免除外語聽力考試的聽力殘疾學生還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部分聽力殘疾初中畢業生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入學考試免予外語聽力考試的通知》(滬教委基〔2015〕36號)中對免試對象的具體規定。

(二)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

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實行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以下簡稱"特教學業考試"),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普通中職校附設的特殊教育班(以下簡稱"中職特教班")。特教學業考試根據不同類別特殊教育學校的課程標準實施單獨命題、單獨考試,采取不同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與計分方式(詳見附件1),考試日期與統一學業考試同步。

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應屆初三學生,如確需參加特教學業考試並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須提出申請,經評估核準後方可報考,具體申請要求與流程見附件2。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按照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目標要求,開展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呈現學生在德、智、體、美各個領域的發展情況以及社會實踐、突出表現、特長項目等方面的發展優勢。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市和區"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和"優秀共青團幹部"等先進獎勵稱號,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予以記載。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具體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工作通知》執行。

招生錄取工作

2018年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約為7.1萬人,高中階段錄取率為98%左右。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具有2018年中招報名資格,且須參加語文、數學等科目的統一學業考試(含特教學業考試)並獲得有效成績。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籍學生不得參加2018年中招錄取。

2018年中招錄取工作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兩個批次進行。本市將進一步健全初中學業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

(一)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市教委負責全市中招計劃的宏觀管理,對各區中招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審核和協調。本市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計劃編制要求與2017年一致,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占比不低於總計劃的50%(包括推薦生名額分配、本區名額分配、零志願名額分配三種類型)。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教育資源,按照普職比大體相當的要求編制本地區中招計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班級學額控制在每班40名以內(中本貫通專業、中高職貫通專業及中職校藝術類專業班額按相關專業要求設定),由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生源和教育資源配置的實際狀況確定。

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學生報考本市高中階段普通學校的,其招生計劃納入本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總計劃。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的招生計劃單列。計劃的編制、審核和協調由市教委負責。

各類學校(含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招生計劃確定後,即向社會公佈。各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學校須嚴格按照已公佈的計劃招生,如需變更計劃,必須經市教委批準後方可實施。

(二)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包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兩大類別。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在初中學校推薦或學生自薦的基礎上,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願、網上預錄取和錄取。

(1)編制計劃

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計劃為學校招生計劃的40%,分為推薦生自薦生兩類。推薦生招生計劃名額分配到各區,為學校招生計劃的30%(其中面向外區的招生計劃原則上占二分之一左右,具體由各學校自主決定);自薦生招生計劃為學校招生計劃的10%,部分繼續開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創新素養培育實驗"項目的學校自薦生招生計劃可調整至20%,其提前招生錄取總計劃不變。

繼續試點"探索建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項目的上海中學、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復旦大學附屬中學和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中學4所學校的提前招生錄取計劃可增加到學校招生計劃的50%2018年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薦生招生計劃,上海市曹楊中學60名、上海市甘泉外國語中學45 名、華東政法大學附屬中學40名、上海海事大學附屬北蔡高級中學50名。

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水平、特色,制定提前招生錄取計劃並報市教委,市教委根據有利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促進郊區和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原則,結合各區應屆初三學生分佈情況,對招生學校上報的提前招生錄取計劃進行調整平衡後下達到各區。

(2)招生錄取

各初中學校須成立學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公佈推薦生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初中學校推薦生人數不得超過具有2018年中招報名資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讀初三學生數的7%,推薦生名額應事先公示。

被推薦學生必須為本校在籍且在讀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應達到"優良"。獲得過"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或"優秀共青團幹部"等先進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經公正程序產生的推薦生名單須由學校審核並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區教育局審定。審定名單由區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區招考機構")導入市教育考試院的提前批招生資格庫後,學生方可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願。

未被推薦的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長、學業狀況和招生學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學校進行自薦,並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願。

參加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應慎重選擇推薦或自薦,兩者不能兼報。

各高中招生學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和內部監督機制建設。各高中招生學校須成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及時公佈提前招生錄取方案。學校做好自主選拔的組織實施工作,相關利害關系者實行回避制度。學校依據招生方案,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間,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領導小組集體討論,自主擇優確定預錄取學生。預錄取學生名單應由招生學校和市教育考試院兩級公示。

被高中學校預錄取的學生須參加2018年統一學業考試,錄取總分(即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共6門科目統一學業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分數的總分,下同)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後方予以正式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自動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各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要建立推薦生和自薦生跟蹤反饋制度,不斷完善評價辦法,探索優秀學生培養的途徑與機制。

2.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包括中本教育貫通培養模式(簡稱"中本貫通")、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簡稱"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務、藝術類、自薦生)等三大類別招生錄取,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願,網上投檔錄取。

中本貫通招生計劃總數約為1730名,中高職貫通招生計劃總數約為7600名(其中20%用於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中職校自主招生計劃由市教委平衡後下達,其中:創建"國傢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特色示范學校"和已通過"上海市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特色示范學校"驗收的中職校,可安排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25%的比例作為自薦生招生計劃,其他學校可安排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20%的比例作為自薦生招生計劃。

中本貫通、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三個類別可同時兼報。中本貫通隻招收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本市戶籍應屆初三學生。招生學校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是否組織面試或專業考試,測試於2018年5月上旬前完成,並將面(考)試合格名單上報市教育考試院的提前批招生資格庫。考生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願,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專業須在取得資格後在網上填報志願。

考生須參加統一學業考試並獲得有效成績。中本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中高職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中高職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依據招生學校事先公佈的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統一投檔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自動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3.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委統一部署,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統一實施,各區、招生學校和初中學校必須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招生錄取。未經允許,各區不得自行制定本地區提前招生方案;無提前批次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自行提前招生。如違紀違規,將按照本市中招監察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通報。

(三)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統一招生錄取包括"零志願""名額分配志願""1至15志願"和征求志願招生。

1."零志願"招生:指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名額分配到全市各區的招生方法。

(1)編制計劃

"零志願"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於學校統一錄取招生計劃的15%,由各招生學校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幾年實際招生情況自主確定,經市教委協調平衡後下達到各區。

(2)招生錄取

各區招考機構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 1:1的比例進行投檔錄取,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零志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上海市回民中學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學隻錄取貧困傢庭的優秀學生。

2.本區名額分配招生:指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到本區初中學校招生的方法。

"名額分配"到本區初中學校招生計劃不少於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15%。由區教育局將本區管轄的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的招生計劃數,按本區初中學校具有2018年中招報名資格的在籍且在讀的初三學生數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須事先向社會公示。

填報"名額分配"志願的考生必須為在籍且在讀的初三學生,根據分配給本校的高中學校和招生名額數,自主填報志願。跨區報考的考生不填報"名額分配"志願,不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各區招考機構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進行投檔錄取,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名額分配"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3.報考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科目考試成績要達到"合格"及以上。

4.經申報核準的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經市教委統籌協調,部分招生計劃可面向外區招生,列入1至15志願招生。

5.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向所在區教育局提出2018年招生計劃申請。區教育局在對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評估的基礎上,核定學校2018年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須具備符合國傢規定標準的學生宿舍並配備相應設施設備。

經區教育局確定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須列入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並上報市教委備案後,由區招考機構負責將學校2017年實際招生人數和最低錄取分數線與學校2018年招生計劃一並向社會公佈。

民辦普通高中根據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自主確定招生錄取標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並由招生部門向社會公佈,在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投檔錄取。

6.高中階段各類學校體育和藝術特長生招生

2018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辦法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體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本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體〔2018〕10號)執行。

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體育特長生必須符合中招報名資格和中職校自主招收隨遷子女報名條件。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市級體育特長生直接報市教委、市體育局審核備案並公示。

普通高中招收市級體育特長生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其中招報名資格,區體育局審核其運動成績,報市教委、市體育局審核備案並公示,同時經招生學校體育專項測試認定,其錄取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後,招生學校方可錄取。

未經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公示的市級體育特長生,各區招考機構不得投檔,招生學校也不得錄取。招收跨區體育特長生,應通過考生所在區招考機構辦理招生錄取手續。普通高中市級體育特長生高中畢業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17〕3號)第二十四條執行。

區級體育特長生由區教育局負責統籌,須事先將招生方案及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並向社會公示,擬錄取的區級體育特長生須由區招考機構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後方可錄取。市教委、市體育局將在區體育特長生入校後的第二學期組織認定工作,經認定達到市級體育特長生標準的學生,其高中畢業可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17〕3號)第二十四條執行。

藝術特長生招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8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體〔2018〕11號)執行。

區招收文藝特長生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提前公示,並上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招生計劃單列,區及學校測試現場要求全程錄像。市級藝術特長生名單應報市教委職能部門確認並經市教育考試院公示5個工作日。區級藝術特長生名單應報區教育局職能部門確認後,由區招考機構公示5個工作日並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錄取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後,招生學校方可錄取。未經公示的藝術特長生不得錄取。

7.特定學校招生

(1)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職業學院附屬中學等5所學校的招生。

上述學校要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等),於2018年3月下旬前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3月底向社會公佈招生方案。學校須嚴格按照招生方案規范招生錄取工作,直升錄取名單於5月底前由學校分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和所在區招考機構備案,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錄取;其他錄取名單於7月底前由學校報所在區招考機構,並由區招考機構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2)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舞蹈學校、上海市體育運動學校、上海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育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戲曲學校、上海市馬戲學校和上海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等7所學校的招生。

上述學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等),於2018年3月底前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後向社會公佈招生方案。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方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好招生錄取工作。錄取名單於2018年8月底前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

8.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普通高中國際課程試點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3〕37號)規定,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上海生源計劃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非上海生源計劃不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其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國際課程班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0%。

高中招生學校的國際課程班招生方案須報所在區教育局和招生主管部門,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國際課程班招生由學校根據招生方案,參照本市提前招生錄取的時間自主進行預錄取。預錄取名單須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預錄取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報考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均需報名參加統一學業考試,未報名參加統一學業考試或統一學業考試成績未達學校要求的,不得被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參照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辦法執行。

(四)持外國護照並以外籍身份報名學生的錄取工作

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7〕69號)有關規定,以外籍身份報名且參加統一學業考試的學生不參加本市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區教育局須於2018年4月底前制定並公佈本區持外國護照學生招生辦法和招生學校,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學生參加統一學業考試後填報就讀意向,區教育局根據學生考試成績、就讀意向統一安排至相應高中學校入學;對於希望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外籍學生,由學生本人向中等職業學校提出申請,經招生學校匯總後統一辦理錄取手續。持外國護照入學的學生不列入學校招生計劃數。

(五)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班)的招生錄取工作

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提前招生錄取學校。上海市盲童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視力殘疾學生,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聽力殘疾學生,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殘疾學生。各區舉辦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統一招生錄取學校,招收具有本區學籍或戶籍的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殘疾學生。

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根據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和辦學特色,制定本校(班)的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專業面試的內容與要求、以及錄取辦法等)。各招生學校根據招生專業決定是否開展面試,專業面試時間、內容與要求由各招生學校自行決定,並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確。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的招生方案於2018年4月中旬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其他學校的招生方案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於2018年4月中旬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各校(班)根據事先向社會公佈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未在提前招生錄取階段被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錄取的考生,按其統一招生錄取志願投檔,由招生學校(班)根據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參加統一學業考試未被高中階段普通學校錄取的隨班就讀考生,可通過征求志願的方式申請就讀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班)。招生學校(班)憑考生統一學業考試成績進行面試,並根據事先公佈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六)政策性照顧項目情況

2018年中招政策性照顧項目按相關文件執行。照顧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程序及時申報,有關部門嚴格審核名單,實行學校、區、市三級公示,如有舉報並經核實確認,一律取消其照顧資格。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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