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指導委員會性質和
主要任務是什麼?
教學指導委員會是教育部聘請並領導的專傢組織,具有非常設學術機構的性質,接受教育部的委托,開展高等學校本科教學的研究、咨詢、指導、評估、服務等工作。每屆任期五年。主要任務包括:
1.組織和開展本科教學領域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2.就高等學校的專業建設、教材建設、課程建設、教學實驗室建設和教學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
3.制訂專業規范或教學質量標準。
4.承擔有關本科教學評估以及本科專業設置的咨詢工作。
5.組織教師培訓、學術研討和信息交流,開展國際交流等。
6.承擔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務。
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如何組成?
各教學指導委員會(含分教學指導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 人,副主任委員原則上不超過 5 人,委員人數根據需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 40 人。各教學指導委員會設秘書長 1 人,原則上在主任委員所在單位聘請,協助主任委員處理日常工作。根據需要設副秘書長。建立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相關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綜合處負責協調。
高等學校從事本學科專業教學工作的專傢。
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專傢。
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的
任職條件是什麼?
高等學校專傢的任職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能夠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關政策,遵紀守法。
2.學風端正,教學能力強、學術造詣高,教學或教學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豐富。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具有教授職稱;其他委員應具有教授或其他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培養工作,熱心本科教學,近五年來堅持為本科生上課,專業建設負責人、教學名師、教學成果獎獲得者、教學改革項目負責人優先。
4.組織協調能力較強。
5.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 55 周歲,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原則上不超過 60 周歲。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外國科學院院士、發展中國傢科學院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長江學者)、國傢特聘專傢(千人計劃專傢)、國傢級教學名師獎獲獎者等年齡可適當放寬。
非高等學校專傢的任職條件
1.對人才培養工作有高度熱情,在業內認知度高。
2.其他任職條件參照高等學校專傢的任職條件。
專項工作指導委員會專傢任職條件
專項工作指導委員會專傢應具有一定的相關工作經歷和較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任職條件可適當調整。
主任委員及秘書長任職條件
各教學指導委員會(含分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秘書長原則上應為高校專傢。
委員所在單位條件
支持委員在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能夠為委員活動提供必要的人員、經費、辦公條件等支持。
如何推薦?
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向教育部推薦省屬高校專傢。每省(區、市)推薦同一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專傢不超過 3 人。
行業部門(協會)向教育部推薦高等學校以外的專傢。
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本單位專傢,也可推薦本單位之外的行業專傢,每所高等學校推薦同一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專傢不超過 2 人。
上屆教學指導委員會可直接向教育部推薦專傢。
材料如何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