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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這部劇,劇情已經變得越來越有意思瞭,越來越懂得迎合大傢的心理需求瞭。
各個人物的感情和命運正在慢慢地發生變化:子君成為瞭鞋店裡的銷售冠軍並在賀涵的幫助下邁向企劃部的大門;陳俊生跟凌玲的感情發生瞭微妙的變化,賀涵與唐晶的心理距離慢慢地變疏遠瞭 ......
其實,從目前的劇情來看,賀涵對子君實在是太上心,一副要將她培養成 " 第二個唐晶 " 的節奏,從感情上來說,這很可能也是一個男人喜歡一個女人的一種表現,雖然他們暫時還沒捅破那層紙。
但感情卻是真的被觸發瞭。
沒錯,感情的觸發真的是難以避免的事情,根本不可控,你一旦喜歡一個人,自己是控制不瞭的:一開始的時候甚至自己也還沒發覺,隻知道跟對方在一起時很舒服,隻知道自己已經情不自禁地想著要為她做點什麼事情瞭。
毫無疑問,此時的賀涵,真的用行動證明瞭——他的心已經偏向子君瞭。子君隨口說的一句話,他就放在心上,並付出瞭很大的行動:
先是幫她進入商場的企劃部工作,讓她看唐晶以前的工作筆記;接著幫她徹底逆襲,將子君調到賀涵的辰星公司上班 ......
後來,在入職聚會時,子君被凌玲陷害授意眾同事灌醉瞭之後大哭一場,賀涵知道後竟然拋下正在約會的唐晶匆忙趕去子君身邊,這麼明顯的行為,導致唐晶看出瞭他喜歡子君,她問賀涵怎麼回事,賀涵實話實說,唐晶覺得整個天都坍塌瞭,她想不到自己的閨蜜跟賀涵相愛瞭;子君為瞭求得唐晶的原諒主動辭職,而此時唐晶又加入瞭辰星,沒多久她就開除瞭凌玲,凌玲狠心報復,故將商業機密泄露給瞭對手公司並令唐晶背黑鍋;陳俊生知道此事後,羞愧不已,因為他誤會瞭賀涵。
陳俊生是通過凌玲的 " 報復事件 " 看出瞭原來她是一個如此卑鄙的人,所以心生嫌隙,他覺得自己看錯人瞭,她不是像他想象中的那樣,終於明白她不是真愛他,而是看他比較好利用,當他是長期飯票罷瞭。而此時的凌玲也明白這種有著嚴重裂痕的婚姻估計是走不下去的瞭,最後兩人離婚 ......
最後,大傢最關心的當然是賀涵、唐晶、子君的結局如何瞭。
雖然賀涵跟子君有過一段萌動的感情,但最終還是沒有在一起;雖然賀涵跟唐晶有過一段雙方都 " 靈魂出竅 " 的經歷,但最終還是走到瞭一起,反正,現在的最新爆料就是:後來唐晶被查出有癌癥,賀涵照顧她期間才發現自己最愛的人還是她,又或是看她得瞭重病,所以最終還是選擇滿足她的心願跟她結婚 ...... 還有另外一種說法,說最後賀涵離開瞭,既沒有跟子君在一起,也沒有跟唐晶在一起。
其實,無論怎麼說,我覺得上面的那兩種結局都是最好的,賀涵要麼繼續跟唐晶在一起;要麼賀涵離開,誰也不要。
賀涵跟唐晶在一起,我覺得這樣是合理的,子君內心不會有什麼愧疚感,畢竟,唐晶對子君那麼好,比親姐妹還好,可以說是靈魂閨蜜瞭,她為子君付出瞭很多很多的心血,這樣的好閨蜜是不能被辜負的,要不然,以後大傢都防火防賊防閨密,這就等於沒有閨蜜瞭,一個你要防著的人,你對她的感情甚至可以說連普通朋友都不如;同時,如果閨蜜那麼好都會被背叛,那以後就沒人願意當別人的閨蜜瞭,因為你會覺得自己的所有付出都不值得,就像引狼入室那樣,閨蜜變成瞭一隻咬你的狼。
所以,閨蜜不能被辜負。
如果你說要防閨蜜,我隻能說你的閨蜜不配當閨蜜,隻是你誤將她或他當閨蜜瞭,閨蜜必須是有良知的,必須是對我們很忠誠的人,而不是看到本來屬於我的好東西或好人就試圖侵占的人。
如果你隨便將人當閨蜜,那你肯定要防閨蜜,因為一般人根本就不配當閨蜜,他或她 90% 都會搶你男票、搶你女票或搶你生命中對方看中的東西,這些經不起人性考驗的人本來就不配當閨蜜;你若將他或她當閨蜜,出事瞭,你活該!
我也有閨蜜,我也是別人的閨蜜,我絕對可以光明磊落地說:隻要是閨蜜的男票,我絕對不要,就算她跟男票分手瞭,我也不要,再喜歡也不要。
任何人的生命中缺少某個人都不會死,但如果你做人不到位最終一定沒啥好結果,我永遠不支持為瞭任何利益或感情而變得不夠正、不夠到位的做法。
馬雲都說瞭,無論做什麼,到最後拼的都是人品,絕對是人品,一流的人品才會讓你擁有一流的人生,所以,先學會好好做人吧!
什麼叫做閨蜜?必須是那種不會背叛你的人,就算你將肉放在他或她嘴邊,對方也會說:這肉不該吃,我不吃!
這種人才配做閨蜜!閨蜜不是隨便在一起玩得好的人,而是人品一流的人,所以,請你別隨便認閨蜜!隨便認閨蜜當然要防閨蜜啦!
所以,如果大結局是賀涵離開瞭,既不跟子君在一起,也不跟唐晶在一起,我覺得這也很好,人性的光輝體現出來瞭。
好人不該被辜負,好閨蜜更不該被辜負,所以,子君不適宜跟賀涵在一起,所以,劇中才會出現子君跟賀涵說 " 我們不能在一起 ",因為唐晶對她太好瞭,她從做人的角度真的不能對唐晶下狠手,因為她明知唐晶心裡還愛著賀涵的呀,這種情況下怎麼能搶她男人呢,再喜歡也不能要啊。再說瞭,好男人多瞭去瞭,你真的沒必要非得要那個閨蜜的男票!
而賀涵呢?如果最後他離開瞭,誰也不要,那就說明他是個男人,離開一段時間,讓自己冷靜一下再說。
成功的成年人的世界幾乎都是如此,做人是一流的,不是喜歡就去要的,而是先考慮該不該要,因為任何事情:隻有你將人做好瞭,才會有好結果,如果你喜歡就要、以為愛上瞭別人就離婚,那你跟陳俊生有什麼區別?你看看陳俊生的結局就知道瞭,很慘的!
感情是個小東西,因為你一輩子可能會喜歡過很多人,也可能愛過很多人,所以,你不可能感覺自己喜歡這個瞭然後馬上分手,你更不可能感覺自己愛上那個瞭然後馬上離婚,否則的話,你一輩子就會分手無數次、離婚無數次!
無論你戀愛還是已婚,在未來的日子裡,你都會在某個時間段裡產生這樣的感覺:我好像不愛現任瞭,我好像愛上別人瞭,有好多人好像比我的現任都好 ...... 但這真的是小事!你隻要冷靜一段時間,管好自己,基本上不會出軌也不會離婚,你會靈魂回歸,變成更加珍惜自己的傢人和愛人!
所以,賀涵離開的結局也是非常是合理的,有品質的結局。
所以這部劇告訴我們的最重要的道理就是:
感情的觸發是不可控的,你控制不瞭自己去喜歡別人愛上別人;
但處理感情的方式完全是可控的,你可以很好地讓自己清醒過來,重新審視這個階段的感情;
如果你足夠成熟,人品一流,你絕對能將自己的感情引向一個有品質的和讓人尊重的段位!
感情帶給我們的價值是讓我們要學會成長,學會做人,人品好,結果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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