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中介機構打著包通過、考前輔導、提供所謂專利論文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和斂財、幹擾正常高校自主招生秩序現象,教育部專門下發文件,要求高校進一步嚴格自主招生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提出嚴格報名條件、嚴格材料審查、嚴格學校考核、嚴格監督制約、嚴格懲處造假等 " 五嚴格 " 工作要求。
教育部強調,高校自主招生是國傢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將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各種與自主招生掛鉤的詐騙和弄虛作假行為,進一步凈化高校考試招生環境,維護教育公平。
對在自主招生中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考生,將按照《國傢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報名階段查實的,取消其自主招生報考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資格;在入學前查實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入學後查實的,取消其錄取資格或者學籍。
對於學校、單位和個人在自主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協助考生弄虛作假的,將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7 年,有關高校會同省級教育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對自主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進行瞭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的考生,相關高校和教育部門給予取消其當年自主招生資格和高考資格的嚴厲處罰。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遵守法律法規,憑自身真才實學報考自主招生,切勿輕信各種機構和他人的蠱惑,避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