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跟《小醜回魂》同日上映,還能守穩票房冠軍寶座的,竟然也是一部驚悚片(首周末觀影人數 90 萬,《小醜回魂》57 萬)!
不對啊,明明就一個超級喪的老頭的故事啊?
可認真看一遍,跟《小醜回魂》比起來,驚悚不輸,還多瞭燒腦——
殺人者的記憶法
片名包含兩個關鍵詞,殺人者,記憶法。
寵物醫生金炳壽(薛耿求 飾)人到老年,不幸患上瞭阿茲海默癥(俗稱老年癡呆),記憶被打碎,不僅會丟失,而且會把臆想跟記憶搞混。
但他很明白,自己是殺人者。
自打年少時,手刃瞭傢暴狂父親,就開始偏執地認為有的人就是垃圾,不配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什麼傢暴的丈夫、虐待兒童的癮君子、害別人傢破人亡的高利貸者。
都得掐死。
他還記得,自己最後一次替天行道鏟除人間垃圾,是十七年前,死者是個女人。
但他不記得女人的身份(你們要記得她哦)。
也就是那次埋完屍體回傢的路上,出瞭車禍,醫生說就是那次手術,落下瞭現在的病根。
金炳壽開始間歇性犯病,有時會忘掉一些東西,有時則會把僅在腦海中發生的事,當成現實的記憶,生活一團糟。
女兒(金雪炫 飾)教他一套記憶法:記錄下來。
從小到大的所有事情,還記得就打到電腦上;最重要的事情,記錄在錄音機上,完全懵圈的時候聽一聽。
一個驚慌的殺人者,害怕哪天自己說漏瞭秘密;
一個危險的記憶法,如果有人更改文檔或者錄音,他將徹底溺死在真假摻雜的記憶中。
金炳壽不敢確定,十七年後自己是不是又作案——
他傢附近發生瞭多起謀殺案,作案手段相同,警方估計是同一變態連環殺人者所為。
字幕來源 @TSKS 鳳凰天使韓劇社
可能是自己。
金炳壽完全不記得自己又殺過人,但說不準隻是自己忘瞭呢?畢竟,腦子忘瞭,可雙手還記得殺人技法;
畢竟,習慣比記憶更長久。
在十七年前那場車禍的發生地,金炳壽又出車禍瞭。
這次是追尾,撞開瞭別人的後備箱。
很奇怪,按理說也不是什麼要命的大車禍,肇事的金炳壽都下車查看瞭,被撞的車主還耗在車裡不動。
很快,金炳壽發現不對勁——
血跡
車廂裡有血跡,他幾乎是本能地,拿起手絹來沾瞭點血,一回頭,車主(金南佶 飾)來瞭。
兩人長時間對視著。
按理說,愛車讓人幹爛瞭屁股,不薅著肇事者脖領子要賠償,好歹也得打電話叫保險公司理賠吧?
這位閔泰周偏不,也不索賠,咔吧關上後備箱,反而跟金炳壽說:大爺沒啥事快走吧您吶。
隻要你沒事,那就走你的吧
可金炳壽是什麼人啊,血債累累的殺人者啊,光憑借那個對視,就能從閔泰周的眼神中看得出:
他也是殺人者。
為瞭驗證,老金操起瞭獸醫老本行,把血跡往顯微鏡下一看。
人血。
鹿的血沒有 O 型,是人血
閔泰周真的也是殺手?
這就是本片燒腦的地方:因為記憶被阿茲海默癥打成瞭碎片,金炳壽以為的,未必是真實發生的。
比如車禍,會不會是金炳壽殺瞭人之後,被人撞瞭,因為害怕露餡,假想瞭一下兇手是別人,恰好,這段假想被大腦以為是事實記瞭下來?
我以為是 A,其實是 B,最後竟然是 C?!
如果,撞車事故是我的妄想
血跡在金炳壽後備箱
記憶正在一點點被剝落的金炳壽要如何解開真相?
解題關鍵當然還是那三個字:記憶法。
他要借助特殊的記憶法,在自己殘缺的腦海中以合理的邏輯線,拼湊出真實發生的片段,從而推導出真正的殺人者。
推導的過程,夠燒腦,夠好看。
可見多識廣的胖友們這時候就要說瞭,《殺人者的記憶法》這個拼湊記憶的路子不稀奇啊,諾蘭大神的長片處女作《記憶碎片》玩剩下的 ~
的確,《記憶碎片》高級得多,敘事和剪輯更牛逼。
萊納(蓋伊 · 皮爾斯 飾)知道自己被襲擊、妻子被奸殺,但他被揍得隻記得十幾分鐘內的事情,於是隻能根據紋身和拍立得,調查事情的真相。
電影分成兩條線,再被打碎重組。
一條是當下發生在萊納身上的事情,分為 1~5 段;一條是萊納拼湊起來的記憶,分為 A~D 四段。
再以倒敘當下和順敘記憶的方式,把九段碎片重新拼湊。
最終,過去的終點 D,與當下的起點 1 成功順接起來。
復述起來輕松,看起來保你暈得找不著北。《記憶碎片》當年算不上撲街,但肯定也不能說好的 2000 來萬北美票房,也證明這種過分復雜的敘事,隻適合影迷在傢裡一遍遍倒帶拉片研究。
《殺人者的記憶法》作為商業片,玩不得這麼炫這麼玄。為瞭商業考慮,敘事比《記憶碎片》簡單太多,對觀眾腦力更加友好。
隻有一條順敘的線:金炳壽和閔泰周互證對方是殺人者。
簡單的敘事,讓觀眾能很快跟上解題的關鍵線索,並以此調戲自信的觀眾——
因為故事以金炳壽的第一人稱視角展開,觀眾被帶著嵌入金炳壽的思維與視野,而我們所看到的一切,其實都隻是金炳壽 " 以為發生過的 "。
而他以為的事情又那麼容易被篡改——改改 .doc 文檔裡的幾個字有啥難的 ~
(開機)密碼就是女兒的生日
《殺人者的記憶法》好玩的地方就在這:
虛幻和現實的界限被模糊掉瞭,它可以輕松並且完美地,推翻你在觀影中的所有猜測之後,再來一個 180 度大反轉(除瞭片尾那個呼應片頭的轉折,簡直是敗筆,請務必留意開篇字幕消失後的第一幕)。
比如讓 " 殺人者 " 相遇的那場車禍。
當天發生的謀殺案,真兇是在河邊拋屍;但金炳壽記得自己是從竹林回傢路上發生的車禍。
可女兒為什麼在他的皮鞋上,發現瞭河邊的淤泥?
那張手絹上的血跡,金炳壽記得自己驗過瞭,是人血,他當證據遞給瞭警方,經辦此事的警察也是他絕對信得過的兄弟。
可為什麼兄弟跟他說,這是動物血?
好瞭,你又要猜瞭對不對?
漂亮。
你又中計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