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公開致歉!曾分享 PS 照被判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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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

網易娛樂 10 月 18 日報道 10 月 18 日下午,林志穎再次就 4 年前分享一張 PS 照構成侵權一事發表聲明致歉。聲明稱:" 本人就 2013 年 8 月 25 日在本微博公開發佈的配圖侵犯朱慶福先生攝影作品《中華男兒》著作權一事公開致歉,針對此事件給朱慶福先生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 他還將此條微博置頂。

隨後,不少網友大贊林志穎:" 有擔當的男人。"

林志穎原文: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7)京 0108 民初 1334 號民事判決書(未上訴、已生效)聲明如下:本人就 2013 年 8 月 25 日在本微博公開發佈的配圖侵犯朱慶福先生攝影作品《中華男兒》著作權一事公開致歉,針對此事件給朱慶福先生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將遵照法院判決積極履行置頂 72 小時致歉及相關賠付責任。身為一名演藝人員,更需謹言慎行,並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誠望大傢以此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

——林志穎 2017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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