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藝人 Selina 前夫張承中(阿中)感情事件連環曝,24 日晚間被曝出和神秘女子看電影,他深夜在 facebook 大動作澄清," 她是我好兄弟的親妹妹,我今年 2018 大概見過她三次,去年 2017 好像都沒見面,前年 2016 可能見過她兩次,大前年 2015 可能見過兩、三次,戀什麼東西?"
張承中被曝新歡是整形診所 CEO
再次傳出緋聞,張承中晚間在社交平臺大動作澄清:這十年來,當媒體亂報時,我身邊會有一種聲音叫我 " 不要回應 ",因為這樣新聞就炒不下去,忍一忍就過瞭。這十年來,當媒體亂報時,我身邊會有一種聲音叫我 " 一定要說清楚 ",否則有一些光怪陸離的報導,會永遠存在網路世界,變成 "Google 張承中 " 的一部分。
提及被曝出的緋聞,張承中表示該名女子是自己 " 好兄弟的親妹妹 ",澄清彼此已經認識多年,4 年間見不到 8 次,真的隻是好朋友。
此外,張承中也坦言,自己過去對許多花邊新聞沒有一一澄清的背後原因," 以前,把我塑造成深情王子,因為觀眾愛看,其實我就是每個當下做我覺得該做的事,我隻是一般人。最近,把我塑造成異性緣佳,因為觀眾愛看,其實我就是也想交交朋友,我隻是一般人。"
張承中澄清全文:
抱歉,我離開 FB 一陣子瞭,因為我之前真的不想再多說瞭,但剛剛的一則獨傢新聞,我又想說一點點 ……
這十年來,當媒體亂報時,我身邊會有一種聲音叫我 " 不要回應 ",因為這樣新聞就炒不下去,忍一忍就過瞭。
這十年來,當媒體亂報時,我身邊會有一種聲音叫我 " 一定要說清楚 ",否則有一些光怪陸離的報導,會永遠存在網路世界,變成 "Google 張承中 " 的一部分。
以前,把我塑造成深情王子,因為觀眾愛看,其實我就是每個當下做我覺得該做的事,我隻是一般人。
最近,把我塑造成異性緣佳,因為觀眾愛看,其實我就是也想交交朋友,我隻是一般人。
前幾天,看著我的 " 花邊新聞 " 再被整理一次,離婚硬牽拖小模,沒有當事人,連一張照片也沒有,我算瞭。我喝醉失態,是我喝多是我錯,我罵一下狗仔也就認瞭。幾個朋友看電影,也要大做文章,我說我不回應瞭請諒解。前幾天,一群朋友吃飯喝酒,我也回復瞭,沒有美國回來的女朋友。(如果我有女朋友我可承認吧,應該可以吧。)
今天這新聞,我真的覺得夠瞭。
獨傢?!獨傢個鬼啦!獨傢的錯新聞。她是我好兄弟的親妹妹,我今年 2018 大概見過她三次,去年 2017 好像都沒見面,前年 2016 可能見過她兩次,大前年 2015 可能見過兩、三次,戀什麼東西?
我瞭解報我可能點擊率高吧,不然我想上媒體還上不去呢,可是,查證不是媒體的基本義務嗎?報導事實是媒體的 ABC 吧?商業之馀不能忘記媒體的基本價值吧?連跟我查證一下都沒有就亂報,會影響到我耶,誰敢跟我交朋友?你亂寫人傢幹嘛呢?會影響到我兄弟耶,會影響到她耶,我真的覺得很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