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我又一次看到這個可怕的字眼

11-23

電影最恐怖的事情,就是出現真人真事這四個字。

因為情節恐怖、離奇之餘,再也不能安慰自己一句 " 幸好是電影 "。

比方說這部— —

這是一部完完全全的紀錄片,不存在絲毫改編的成分,100% 真實事件。

每個人,都是當事人,每句話,都是當事人親自口述。

失蹤孩子的媽媽

說的是 1994 年,美國德克薩斯州聖安東尼奧一戶人傢,傢裡 13 歲的兒子在回傢路上失蹤瞭。

傢人、警察幾經尋找,男孩仍舊是下落不明。

孩子丟失這種事,在中國也經常發生。

2014 年陳可辛還曾經執導過一部《親愛的》,將這類事件搬上瞭大銀幕。

幸運的,短期之內找到瞭,不幸的,可能一輩子都要承受生離的痛苦。

隻是,美國這起孩子丟失事件,顯然離奇得多。

失蹤孩子的姐姐

漫長的調查尋找之後,還是沒有絲毫轉機,尼可拉斯 · 巴克 · 雷被判定為失蹤人口。

傢人也心灰意冷,逐漸意識到 " 沒法見到活著的他瞭 "。

誰知,時隔三年多,卻突然接到瞭一通電話,說是在遙遠的西班牙,找到瞭失蹤的尼可拉斯。

1997 年 10 月 7 日,一對在西班牙遊玩的夫妻給警局打電話,說他們發現瞭一個孩子。

大約十四五歲,好像受到瞭很嚴重的驚嚇,沒有任何身份證明。

警方 10 分鐘之後趕到現場,下著雨,一個人蜷縮在電話亭內,瑟瑟發抖。

起初,少年什麼都沒有說,在工作人員耐心地詢問下,他才終於吐露自己是美國人。

離傢出走後被神秘人幾經輾轉帶到國外,淪為性奴,趁著對方不設防才偷跑出來,現在他想回傢。

美國警方這邊排查完失蹤人口消息之後,發現他很像失蹤的尼可拉斯,遂通知其傢人來辨認。

故事講到這,似乎眼瞅著要上演一出大團圓瞭。

可事實是,這人壓根就不是尼可拉斯。

瞬間,有種不寒而栗的感覺,一下子就想到瞭安吉莉娜 • 朱麗主演的那部《換子疑雲》。

獨自撫養兒子的克莉斯汀某天下班後,發現兒子沃特不見瞭。

她一邊瘋狂地尋找兒子,一邊等待警方的消息,在漫長的五個月過去後,警方通知她孩子找到瞭。

憑著母親的直覺,克莉斯汀發現眼前這個孩子並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她一遍遍請求警方幫她找真正的沃特,卻被三番五次阻撓,最後還被警方以妨礙公務的罪名送進精神病院。

和《換子疑雲》不同的是,這起事件中的真假尼可拉斯,實在是差距太大瞭。

尼可拉斯是一頭金發,藍眼睛,失蹤時年僅 13 歲。

而被發現的這個少年,已經不能用少年來稱呼。

他真實名字是弗雷德裡克,拍攝紀錄片時他 35 歲,冒充尼可拉斯時是 23 歲。

眼睛是棕色的,頭發至少不是金色的。

就算正處青春期的男生再怎麼發育迅速,也不會出現如此大片的胡茬,況且還是黑色的。

是不是尼可拉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導演也在一開始就亮出瞭底牌:他根本就是個騙子。

——從我記事起,我就想要變成別人,一個別人容得下的人。

換句話說,這片的重點不在於驗證他騙子的這個身份,而在於他如何瞞天過海,騙過西班牙警方、騙過尼可拉斯傢人?

他很懂對方的心理。

從他最初被發現,到被警方帶走,弗雷德裡克一直都是穿著寬大的衣服,戴著帽子,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

大多數時候,不怎麼說話,沉默寡言。

這要是擱一般人身上,肯定很奇怪,可如果對一個走失孩子而說,又顯得合乎情理。

陌生的環境中,長時間遭受非人待遇,性格大變,一點風吹草動也會高度緊張。

所以在初次見到警方時,他就是這麼表現的,反而激起瞭一個成年人如此唐突接近一個嚇壞瞭的孩子的負罪感。

考慮到 " 兒童之傢 " 不能容忍一個孩子沒有身份證明,長時間的沉默寡言肯定行不通。

於是弗雷德裡克謊稱自己是美國人,跟傢人吵架後離傢出走,想和傢人取得聯系。

因為西班牙和美國有時差,他被允許留在辦公室,等到半夜給傢人打電話。

這段時間,他偽裝成警察,給美國多個警察局打電話,打聽那邊失蹤孩子的信息。

把自己的外形特征給得全面而又模糊,以此尋找是否有容易冒充的對象。

就是這樣,得到瞭尼可拉斯的失蹤信息。

原本,他隻是想給自己一個身份,好讓他能夠繼續在 " 兒童之傢 " 待下去。

沒成想,警方迅速到失蹤孩子的傢人,這場遊戲,現在由不得他喊停瞭。

唯一的辦法,就是用盡所有辦法,好讓自己看起來更像尼可拉斯。

買來瞭染發產品,把頭發染成瞭金色。

找 " 兒童之傢 " 懂刺青的女孩,照著尋人啟事上的描述,給自己做出來相像的刺青。

墨鏡、圍巾、帽子、手套,他用盡各種遮擋自己的方法,好讓自己不那麼快暴露。

沒想到,見到 " 姐姐 " 時,對方立刻就上來擁抱他,說著 " 我找到你瞭,我就知道是你 "。

這反應,反而讓弗雷德裡克一臉懵逼," 這怎麼回事兒?"

因為知道弟弟失憶,姐姐帶瞭很多照片幫助他回憶,也正是如此,他獲取更多關於這個傢庭的信息。

在辦理美國護照時,工作人員讓他辨認照片,五張照片,四張都認對瞭。

他就這樣坐上瞭回美國的飛機。

諷刺的是,孩子失蹤時沒有引起什麼新聞報道,失蹤三年多的孩子被找回來,反而引發瞭警方、媒體的關註。

警方詢問他失蹤後的遭遇,他就各種編造,說自己如何被帶上飛機,如何被關起來,如何淪為性奴 ......

一遍又一遍,說得多暴露地也越快。

比如口音,他不能說口音純正的英語。

如果一個人頭六七年在一個說英文的傢庭中長大,那麼即使再過十年,也不會忘記如何不帶口音說英語。

比如耳朵,這幾乎是跟指紋一樣,不能改變的標識。

比如眼睛和頭發,這個我們前面已經說過瞭。

所有人都毫不懷疑,他根本就不是尼可拉斯,可傢人卻拒絕做 DNA 堅定。

難道連陌生人都能看得出的事情,傢人卻看不出嗎?

警方正義感爆棚,絕對不能允許錯的事情繼續。

他們通過搜查證明,來獲得血液樣本,並且做瞭指紋識別,才終於確認瞭弗雷德裡克的真實身份。

一個法國人,外號 " 變色龍 ",經常冒充各種失蹤兒童而在法國警方備案。

然而這時,弗雷德裡克卻說,尼可拉斯是被他的傢人殺的。

是他們選擇對事實視而不見,假裝不知道。

是他們刻意暴露信息給自己,好讓自己得以成功假裝尼可拉斯,這樣做的原因,其實就代表他們知道尼可拉斯的下落。

而母親在接受測謊儀測試時,前兩次順利通過,第三次卻沒有一道題能順利完成,這一點,更加助長瞭警方的懷疑 ......

到此,影哥就不劇透瞭。

也許從一開始,這根本就是兩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他們被兒子失而復得的喜悅沖昏瞭頭腦,以致於讓冒充者鉆瞭空子?

第二個故事,一切美好都是偽裝的,他們佯裝不知,實際上是在掩蓋自己的罪惡?

兩個故事,你相信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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