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文 · 史派西的性侵醜聞已經發酵一周。
Netflix 更在無限暫停《紙牌屋》第 6 季的決定上表示,不會參與任何有凱文 · 史派西在內涉及《紙牌屋》的制作。
凱文 · 史派西身上的那場性醜聞風波。他用宣佈出櫃的 " 高招 ",成功轉移瞭性騷擾指控,但同時也被 LGBTQ 團體指摘為上演瞭 " 史上最無恥的出櫃 "。
因為,他們深知史派西先生就像他在《紙牌屋》裡飾演的政客那樣,嫻熟而危險地玩弄著身份、性別政治。
這場好戲為大傢添加瞭不少談資,可似乎更加重瞭我們的偏見和誤會。
Gay,成瞭一種人人心領神會而津津樂道的東西。
以至於,有些人拼命假裝自己是 Gay,而另一些人則深深藏在櫃子裡。
你根本就不是同志的同志
文 | 楊殳
作者簡介:楊殳 [ sh ū ] ,一個神經衰弱的大叔,看書,看片,吃藥丸,三位一體。穿馬甲寫作為生,興奮的時候一日千裡,喪逼的時候一瀉千裡,最擅長的寫法是離題萬裡,最大的愛好是收集古今中外藥物說明書。
我是個直男。這是我第一次在網上談論關於同性戀的話題。
前些天,有人指控凱文 · 史派西曾性侵未成年。緊跟著,凱文 · 史派西發推特回應,並宣佈出櫃。
凱文 · 史派西重磅新聞被爆出。
娛樂媒體和社交網絡嘩然一片。
聲討檄文還沒完稿,不得不更換選題。點贊的點贊,震驚的震驚。
至於法律和道德,在嘈雜中給擱置瞭。
反正,史派西的推文裡沒正面回應,他的真誠和坦率隻用在瞭出櫃上————
"I have loved and had romantic encounters with men throughout my life."(生活中我愛過男性,也與他們有過浪漫的邂逅。)
大明星性侵未成年,是法律節目。大明星寫長文出櫃,是娛樂節目。吸睛能力高下立見。
如果出櫃回應是別有用心的公關戰術,至少算取得瞭階段性勝利,成功擾亂瞭公眾視線。
按照娛樂圈和商業規則,無論應急還是策劃,一次出櫃都得從娛樂產業的用戶需求出發。
什麼是用戶需求?毫無負擔的談資。
無數人關註大明星,研究大明星,不斷揣測。等他出櫃那一天,一拍大腿:×,我說的沒錯吧?
我隨便一搜,就找到篇 2014 年國內媒體做的專題:" 賣腐彎帥成熱潮,全世界在求你出櫃 "。除瞭早被媒體冠以 " 千年深櫃 " 的凱文 · 史派西,還有另外二十幾個大明星。
2014 年國內媒體的 " 深櫃 " 專題。
十幾年來,口頭禁忌的破除,讓直與彎的話題等同於吃喝拉撒。這原本是開放與進步,但卻越跑越偏。
有人在街上指指點點," 哎?你說前面那個是不是 gay 啊?"
有人深思熟慮地分析," 同性戀就是更有品味,也更有才。"
有人在飯後一聲嘆息," 其實同性戀蠻可憐的,支持他們。"
有人菊花肥皂掛嘴邊,認為這些就是同性戀愛的全部。
有人抨擊直男不懂愛,歌頌同性愛比異性愛更可信賴。
有人高談闊論同性愛,以為這樣就能表明自己三觀正。
以上這些事,我都幹過。
凱文 · 史派西的話題,我也和很多人一樣,特別想知道他有哪些男朋友,而不太在意他性侵過誰。
至於熱衷談論 " 賣腐彎帥 " 的朋友,我身邊有一堆。
十二年前,我在圖書館借瞭李銀河的幾本書,《同性戀亞文化》《酷兒理論》和《他們的世界》。
給作者打開新世界大門的《同性戀亞文化》。
書讀的一知半解,我卻心頭湧上一股澎湃之氣,感覺自己進入瞭陌生世界,理解瞭弱勢群體。
之後,我看瞭不少同性題材的小說、電影,也結實瞭一些真正的同性戀朋友。
一種錯覺誕生瞭:我覺得身邊同性戀越來越多。不管同志,還是拉拉,性取向成瞭潮流選擇。
然而,關於同性戀群體,及其情感、文化及社會處境,絕大多數都是局外人一廂情願的意淫。
作為邊緣群體和亞文化存在的同性戀,尚未得到真正的社會關懷,卻先成瞭娛樂賣點和文化潮流。
在美國同性戀反詆毀聯盟(Gay & Lesbian Alliance Against Defamation)發佈的 " 同志上電視 "(Where We Are on TV)報告中,2010 到 2011 年全部美劇裡將近 600 個角色裡,同性戀占瞭 3.8%。
《摩登傢庭》裡著名的夫夫。
這些加上電影裡的同性戀角色,就是公眾心目中同性戀形象的主要來源。
TA 們往往和各種類型標簽組合出現:同性,同性 / 喜劇,同性 / 歷史,同性 / 犯罪,同性 / 懸疑。
TA 們的形象,大多符合主流社會群體的想象,遵從主流價值觀,按照主流行為模式做事。
在影視劇裡,TA 們要麼與主流人群談笑風生,其樂融融。要麼就遭遇不平等,值得同情。再或者,TA 們上演蝕骨戀情,活色生香感天動地。
TA 們像社交的潤滑劑,幽默的資源,成為我們的談資。
我們,就是社會主流人群。
就在不久前,我還和一個男同朋友開玩笑,用動賓短語談論同性性行為。
笑完之後,猛然想到:若是用同樣的方式談論異性性行為,我還能如此率真活潑嗎?
不能。因為那像在談論自己。
我似乎隻是在用誇張的表演表達立場:我不排斥同性戀。
這種表演讓我暗中肯定自己:我一點也不狹隘。
就像當年我看完關於同性戀的社會調查後,和朋友熱烈討論,表達自己的同情。
我在有意無意地塑造一種自我形象,以此肯定自我,甚至還帶瞭點感動。
要是有誰問我:你對同性戀群體瞭解多少?
我大概隻能談談《斷背山》《春光乍泄》,或者《東宮西宮》《春風沉醉的夜晚》,最多也就是再描述幾個紀錄片和非虛構特稿裡的印象。
《春光乍泄》劇照。
現實社會中的同性戀狀況,隻能有極小部分進入公眾視野。我的認知,不過是大眾媒介和商業運作塑造的局部。
這背後,是巨大的信息鴻溝和話語權失衡。
所謂歧視,是有分別的看待。憑借淺薄的認知高聲談論,和粗暴排斥貶低,實質沒差別,都隱含著某種自我標榜。
許多人對待同性戀群體和文化,並不真正關心和理解,而是獵奇、娛樂和自我標榜。
這種態度,已經不可挽回地走向瞭刻奇。
" 刻奇 " 是德文 Kitsch 的翻譯,原指一種藝術形式,對應英文中的 "cheesiness",指廉價庸俗的事物或情感。
比如,公交站廣告用公園、草坪和笑臉,來表現市民的幸福和諧。比如,朋友圈裡陽光綠植、咖啡和一本攤開書的村上春樹,就是個文藝清新的星期天午後。
文意清新的午後。
中文曾經流行的翻譯是 " 媚俗 ",來自米蘭 · 昆德拉的小說。隨著詞義的引申和流變," 刻奇 " 的含義更像是一種 " 自媚 "。
打個比方,讀流行小說看熱門電影,看起來是追趕潮流,但卻隱含著用潮流塑造自我的目的。讀冷門小說看晦澀電影,看起來是品味獨特,卻很可能是為瞭給自己貼上標簽。
刻奇就是走捷徑地附庸,無需真正瞭解和認知,就自以為獲得感動和安慰。
美國社會學傢歐文 · 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中,提出一個觀點:人們在日常生活裡,會不自覺地表演,向他人呈現自己的觀點和生活方式。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歐文 · 戈夫曼著。
這種表演的結果,就是自己也相信瞭。是什麼不重要,像什麼才重要。
我們發朋友圈,遣詞造句修臉磨皮,並非真心分享信息,而是有目的地自我呈現。
有段時間,我特別愛在豆瓣標記讀過的圖書,並分享到朋友圈展示:"×× 已經標記過 1234 本書 "。
後來,豆瓣分享功能改版,不顯示數字瞭。我就不愛分享瞭。
做過公眾號運營的都知道,做標題黨不但要獵奇新鮮,還要考慮讓人願意分享。朋友圈是客廳,頭像、昵稱加分享標題,就是一次呈現給他人和自己的表演。
我在意的不是真的關心理解,而是如何談論,如何呈現出某種姿態。
這就是刻奇的本質。
我並不真正瞭解同性戀,但如何在同性戀話題中呈現自我,是一場關鍵的表演。
寬容,善良,幽默,有見識,懂人性,不假思索地對自己並不瞭解的群體報以同情、艷羨和評判,其實是在迷戀自己的虛張聲勢的姿態。
出櫃原是個人的事情。媒體和公眾賦予這件事 " 意義 " 和 " 勇氣 ",就是種虛張聲勢,在流量至上的商業邏輯下,越來越多人都被這種自我表演感動。
尤其是,多數高呼勇敢的人根本不是同性戀,甚至也不怎麼瞭解。
把這件事和勇氣簡單粗暴地做因果關聯,就是種刻奇心理。
上世紀三十年代末,美國藝術批評傢格林伯格寫過一篇叫《前衛與刻奇》(有的翻譯為《前衛與庸俗》)的文章。
文章裡說,工業革命打破瞭鄉下窮人和城裡富人之間的地理隔絕和知識溝壑。一部分窮人迅速富裕起來,並有瞭文化。但是,他們卻並沒有貴族先前的審美經驗,也無閑暇欣賞藝術。
於是,刻奇藝術應運而生。桌上擺一隻印瞭向日葵的瓷杯,和欣賞過梵高作品能得到同樣的感動。
薑文曾在《一步之遙》裡提到 New money(暴發戶)和 Old money(老貴族),看的時候沒反應過來。事後一想,似乎懂瞭。
墻上掛著南方工廠仿真大師油畫,桌上擺著檀木功夫茶具,給你倒茶前,先聊幾句茶文化,順道介紹一下不經意滑出袖口的佛珠手串。你正要問他書架上的《百年孤獨》怎麼樣,他卻擺擺手講起禪宗。
油膩的中年人隻是他的代稱,他的真身是刻奇現象的綜合體。
大眾文化接納同性戀亞文化之前,非同性戀和同性戀之間,是無從想象的信息鴻溝。
近十幾年來,影視和網絡打破瞭這種隔閡,也塑造出瞭 " 刻奇 " 的同性戀形象。
在娛樂消費中,主流和非主流看起來相互理解,握手言歡。其實卻是受眾和媒介的默契共謀。
就像耽美小說、同人文、賣腐影視、娛樂明星及少數精英,不能代表同性戀群體。我也不能將局部信息和一知半解當做真正的關心。
一個人自稱腐女和開同性玩笑,是矯情表演。一個群體和大眾媒體煽風點火,就是自媚,是刻奇。
大明星和他的團隊,把出櫃當成可以運營的事件,是把自己當成瞭人設。人設之所以能成立,全靠大眾的刻奇心理。
刻奇的定義是流動的、相對的。
十年前的文學經典,十年後就被拿來附庸風雅,人手一冊。一周前的災難,一周後就被用作抒情敘事,淚流滿面。
這兩年研究出版和書店行業,得出一個結論。書作為實體的商品屬性正在超越書的內容價值。書店則正與商場血肉融合,作為時尚文化場所存在。
如此一來,人們可以更方便地 " 媚俗 " 或 " 自媚 "。
但是,這絕對是好的變化。從商業價值觀來看,刻奇本身就是剛需,大眾文化本身就是淺薄。
既然淺薄是流行和財富的溫床,就值得推崇和跟隨。在此邏輯內,對同齡戀的 " 刻奇 " 態度,也很合理。
或許,一切正常,從未跑偏。
試圖跳脫流行文化,皺起眉頭審視娛樂時代的人才是刻奇。
在我寫下這篇評論的時候,總忍不住想:我是否正在為自己創造某種優越感體驗?
是。因為反刻奇也是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