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好多明星懷孕當媽,其中不少人都是未婚身份。
讀者妹子們很好奇:他們為什麼不結婚就生小孩?
這裡面,原因可多啦!
先看大趨勢。耶魯大學去年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從 1960 年代開始,未婚生育觀念逐漸全球化,從明星走向普通人。
一方面,是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經濟能力提高,婚姻的必要性受到質疑。
人口統計學傢 Joseph Chamie 說:"對女性來說,從財務生存、社會影響到個人幸福,婚姻已經變得沒那麼必要瞭。"
另一方面,在挪威、瑞典、比利時、丹麥等國傢,單身母親能夠得到政府的大力幫助。
具體看明星的例子——
第一,很多人是不婚主義,對結婚沒興趣。
Kristin Davis 在《欲望都市》裡演的 " 夏洛特 " 是結婚狂,但演員本人從沒想過結婚。
2011 年她收養瞭一個女兒,當瞭媽媽。
Kristin 說:" 我從年輕時就沒想過要結婚,因為我從來不覺得結婚是獲得幸福的唯一選項。"
蘇珊 · 薩蘭登曾經跟蒂姆 · 羅賓斯約會 23 年,她說不結婚是因為喜歡感情中的選擇權。
" 跟他繼續在一起是因為我愛他,而不是出於某種義務。"
有的人呢,完全是因為原生傢庭不幸福,對婚姻失去信心。
娜奧米 · 瓦茨曾經和 Liev Schreiber 交往 11 年,生瞭兩個兒子。
2009 年她表示,自己從小就沒有憧憬過什麼童話般的婚禮,因為她母親曾經兩次離婚,Liev Schreiber 那邊也是差不多的情況。
" 我們現在已經有瞭一個傢庭,不需要那張紙來證明什麼。"
休 · 格蘭特和兩任女朋友生瞭 5 個孩子,也是不相信婚姻的人。
他 2015 年告訴《人物》周刊:" 我見過的婚姻正面例子太少瞭,可能隻有 5 例。多數情況下它隻會讓兩個人深陷痛苦。"
還有的人呢,就覺得自己不是結婚的料。
黛安 · 基頓阿姨曾經和沃倫 · 比蒂、艾爾 · 帕西諾(下圖)等巨星約會,她說自己喜歡和男人相處,共處一輩子另當別論。
" 隻有能夠認清現實、學會妥協的人才適合結婚,我永遠成不瞭這樣的人。"
很多明星未婚生育的第二個主要原因,是一旦結婚牽扯太大,離婚這件事非常麻煩。
要分傢產啊!以及支付配偶贍養費。
佈佈 2007 年跟伴舞老公凱文 · 費德林離婚,要給他每個月 1.5 萬美元的配偶贍養費 + 兩萬美元的兒子撫養費。
另外還要幫他付離婚官司的 12 萬美元律師費。
傑西卡 · 辛普森說,她和 Nick Lachey 的三年婚姻是 " 個人最大財政錯誤",離婚時她分給他 1200 萬美元。
最厲害的是麥姐,2008 年跟英國導演蓋 · 裡奇離婚,美聯社說至少分給瞭他 7600 萬美元,超大額!
還有福克斯小姐,2015 年跟老公 Brian Austin Green 鬧過離婚。
那個時候男方 42 歲女方 29 歲,決定共同撫養兩個兒子。
男方於是提出要配偶贍養費,因為老婆賺得比較多 …… 後來兩個人復合。
另外,要敲黑板的是,"出軌一方凈身出戶" 不管在中國還是外國,都隻是美好想象而已 ~
完全沒有法律依據。
女歌手 Mary J. Blige 就挺倒黴的,她嫁給瞭自己的經紀人Martin Isaacs,和他一起撫養他和前妻、前女友生的三個小孩。
後媽當瞭 12 年,她發現老公出軌她公司旗下一名年輕女歌手(下圖左)。
這妹子比她小 18 歲,Mary 作為老板,對她精心栽培,各種活動都帶在身邊。
發現老公出軌後 Mary 提出離婚,在提交法庭的文件裡她說老公在第三者身上花瞭 42 萬美元。
男方同意離婚,但要求每個月13 萬美元的配偶贍養費。
因為作為老婆經紀人,出軌被發現就被炒瞭魷魚," 我失業瞭!"
最後法庭判 Mary 每個月給他 3 萬美元。
目前這個離婚官司還沒打完,因為男方說這件事鬧得太難看,他找不到工作,要求把贍養費上調為每個月 6.5 萬美元。
不結婚就生小孩的第三個原因,是兒童權益保護得好。不管有沒有結婚,撫養義務逃不掉。
" 辣妹 " 組合成員Mel B 2006 年表示,自己懷瞭喜劇明星艾迪 · 墨菲的孩子,男方不認。
第二年女兒出生驗瞭 DNA,賴不掉瞭。
法庭判他每個月付給 Mel B近 6 萬美元的撫養費,直到女兒滿 18 歲。
即使是孩子父母共同撫養,如果對方沒錢,你還得出錢幫對方養!
2010 年,哈裡 · 貝瑞和模特男朋友 Gabriel Aubry 分手,共同撫養他們的女兒。
盡管如此,法官 2014 年判她每個月付給男方1.6 萬美元作為女兒撫養費,另外還要負擔女兒全部的學費,直到她年滿 19 歲或者高中畢業。
養女兒為什麼需要花這麼多錢?和付錢的人收入有關,賺得多就付得多。
比如碧昂斯父母離婚,就是因為她爹 Mathew Knowles 出軌,還跟第三者生瞭兒子 Nixon。
她爸爸本來是她經紀人,碧昂斯怒炒老爹魷魚,讓他的年收入從 300 萬美元降至 12 萬美元。
他給 Nixon 的撫養費也從每個月 1.2 萬美元下調到 2000 多美元。
今天寫這個,不是在鼓勵大傢未婚生育哦!國情不同。
之前提到的耶魯大學 2017 年報告就指出,很多拉美國傢的未婚生育比例超過 60%,而在中國、印度和很多北非國傢,這一比例不足 1%。
因為 " 社會對這種現象的強烈反對…… 包括對孩子的歧視等 "。
隻是對明星婚戀觀進行解釋而已。
不過有一點想要跟大傢推薦,就是婚前協議的意識。
前面說很多明星離婚被分走一大筆錢。為瞭避免這種局面,不少人會選擇簽婚前協議 prenup。
比如,根據他們的婚前協議,一旦離婚,Jay Z 和侃爺要付給各自老婆的贍養費是 " 每年 100 萬美元乘以結婚年數"。
碧昂斯還會額外拿到 "500 萬美元乘以孩子數量 "。
妮可 · 基德曼比老公 Keith Urban 賺得多,他們的婚前協議是一旦離婚,她會給他 " 每年 64 萬美元乘以結婚年數 "。
考慮到男方有吸毒前科,這份協議還寫明一旦結婚期間男方再犯,離婚時他一毛錢都拿不到。
快結婚時最甜蜜瞭,卻要把醜話簽到協議裡,會不會太掃興?
婆婆經常在微博上看到爭論,一旦有姑娘考慮保護自己的婚前財產,往往會遭遇網友批評:
" 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啦?一看就不是奔著白頭偕老去的!"
可我覺得,任何時候做好最壞打算,這和全心全意為愛付出並不矛盾。
婆婆是婚姻支持者,覺得結婚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
但我也希望妹子們婚前婚後都 100 個謹慎,財務上感情上都要居安思危,時刻註意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