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喬丹控訴美國喬丹侵害瞭自己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構成瞭 " 不正當競爭 ",要求美國喬丹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損失及合理支出 30 萬元。" 美國喬丹 " 耐克方面表示籃球鞋的相關標識用於官網,後臺關鍵詞構不成侵權。此案目前還沒有宣判。
此前還有一出李逵和李鬼的官司,隻不過當初李逵告李鬼敗訴,保時捷也是碰瞭一鼻子灰。這次喬丹告耐克,不知道結果如何。小時候買中國喬丹鞋的時候,真的以為它和耐克是一傢的,沒成想原來連國籍都不相同。
事實上,自 2000 年初以來,耐克公司就前後多次向商標局提出關於中國喬丹體育商標侵權的爭議,但是並未得到支持。喬丹本人也表示,中國喬丹用他的名字註冊商標根本沒有經過他本人允許,據傳,許多小城市的青少年認為 " 喬丹體育 " 就是邁克爾喬丹的中國品牌。
網友聽聞喬丹體育起訴耐克,紛紛表示這簡直是李鬼告李逵。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然而從商業競爭的角度來看,這一行為是合理合法的。西門子傢電當初為瞭搶占歐洲市場,在歐洲註冊瞭 " 海信 " 商標,導致海信在歐洲市場商標註冊全面受阻。海信和西門子的商標大戰也就此拉開序幕。
隻能說喬丹體育在宣傳和定位上都在瘋狂碰瓷邁克爾喬丹,蹭耐克的熱度,容易誤導消費者。此次倒打一耙,也是讓消費者感覺十分沒品。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喬丹的行為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中國喬丹告美國喬丹,你支持哪一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