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政協主席開設的賭場賭博 , 在一段時間內 , 成為安徽省宣城市涇縣一些官員的 " 業餘愛好 ", 一場下來 , 輸贏少則千元 , 多則上萬。
近日 , 涇縣原政協主席楊來富案二審宣判 , 裁定維持宣州區人民法院以貪污、受賄、開設賭場罪對楊來富作出的有期徒刑 6 年並處罰金 48 萬元的一審判決。
楊來富傢那個昔日看起來既安全又隱蔽的 " 銷金窟 " 以及往來 " 常客 " 也隨之現形 , 官商一桌 " 擲千金 " 的細節一一曝光。此案再次敲響警鐘。
3 年開設賭局約 40 次
楊來富今年 63 歲 , 中專文化 , 曾擔任涇縣縣委副書記、涇縣政協副主席、涇縣政協主席等職務。2007 年至 2010 年春節期間 , 楊來富與妻子汪某 ( 另案處理 ) 多次在涇縣涇川鎮謝園新村傢中開設賭局 , 提供賭具及茶水等服務 , 邀集 20 餘人以 " 推牌九 " 方式賭博。
在當地官居高位 , 為何會想到開設賭場 ? 楊來富解釋 , 在搬到謝園新村之初 , 自己經常與朋友在傢打麻將 , 後來在一次打麻將時 , 有朋友提出要 " 推牌九 " ( 一種賭博遊戲 , 骨牌牌九的基本玩法是以骨牌點數大小分勝負 ) , 他輸瞭 3000 多元。過瞭幾天 , 他們 " 原班人馬 " 又推瞭把。在這之後 , 到他傢賭博的人慢慢多起來 , 總共約 20 人。前後持續瞭 3 年時間 , 每年 10 餘次 ,3 年約 40 次。賭博的地點在他傢樓下的儲藏室裡。
據涉賭人員反映 , 到楊來富傢賭博的人不是從政的就是經商的。這一說法也得到法院的證實 , 到楊來富傢賭博的人有機關幹部、企業老板 , 每次少則十幾人 , 逢年過節的時候每次多達二十幾人。
其中 , 現任涇縣財政局局長王某是 " 從政的 " 代表之一。王某稱 , 賭具由楊來富夫婦提供。每次 " 推牌九 " 輪流做莊 , 下註 100 元起。莊傢滿板子時給汪某喜錢 , 實際上就是抽頭。滿板子次數多 , 平均每場抽頭三四千元。
在涇縣經開區任職的一名官員透露 , 他聽說楊來富傢有人聚眾 " 推牌九 ", 而且還有人從中吃喜。為此 , 他曾勸過楊來富 , 但楊來富予以否認。該官員稱被自己 " 撞 " 到過兩次。一次是 2009 年春節 , 他去楊來富傢拜年 , 聽見後門亂哄哄的 , 楊來富妻子說有人在後面 " 推牌九 ";還有一次是 2010 年初 , 他去楊來富傢匯報工作時 , 看到很多熟人在客廳 , 正在打電話邀人賭博。
出於同樣考慮的 , 同桌 " 競技 " 的還有私企老板。中國宣紙集團公司董事長佘某稱 , 他去楊來富傢 " 推牌九 " 共有一二十次 , 每次去都是圈子裡的十來人 , 楊來富也參加賭博。涇縣騰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某隻去過五六次 , 但一次就輸瞭兩萬元。其中 , 有一些黨員幹部通過這些私企老板介紹 " 入門 ", 成為楊來富傢的 " 常客 "。
涉賭官員間有利益輸送
記者瞭解到 , 在楊來富傢賭博 , 抽頭比例較高。接受宣城市紀委調查的張某、曹某等人在陳述賭博情況時稱 , 莊傢滿板子時會抽 200 至 500 元不等 , 平均每場抽頭 3000 到 5000 元不等 , 輸贏從幾千到幾萬不等;聽說 2009 年、2010 年的時候他們賭的比較大 , 一場輸贏幾十萬元。
在該案中 , 涉賭官員的賭資從何而來不得而知 , 但記者梳理發現 , 涉賭官員、企業傢與楊來富之間存在利益輸送。其中 , 現任涇縣財政局局長王某為感謝楊來富對其工作調動和職務調整提供的幫助、關心 , 先後 13 次共送給楊來富現金及購物卡共計 23000 元。黃某為尋求楊對其公司和個人關照送出過 3 萬元。
2014 年底 , 在宣城市紀委對楊來富違紀事實調查期間 , 楊來富曾在寫給涇縣縣委主要領導的書面材料中說明 , 其僅在春節期間與親屬、親友打過麻將。2016 年 3 月 17 日 , 楊來富被市紀委雙規 , 其開設賭場的犯罪線索於同年 3 月 28 日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經法院審理認定 , 楊來富妻子汪某以 " 吃喜 " 名義在莊傢每次 " 滿板 " 時 , 按 100 元至 2000 元不等的比例抽頭漁利 , 累計抽頭 12 萬餘元。
此外 , 楊來富利用職務便利 , 為他人在幹部職務調整、企業經營發展等方面謀取利益 ,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50.8 萬餘元 , 並為籌集個人釣魚經費 , 夥同他人共同騙取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資金 10 萬元。
警惕官員參與開設賭場
" 該案中官員參賭涉賭 , 敲響瞭當地政治生態的警鐘。" 安徽行政學院教授昂永生認為 , 從中央到地方都明確要求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參賭涉賭行為 , 但仍有黨員幹部頂風違紀。這背後可能潛在的問題值得深思 , 一方面賭博的賭資動輒上萬元 , 這些錢從哪裡來 ? 另一方面 , 賭桌上的輸贏是否存在變相利益輸送 , 進行行賄受賄 ? 會不會是企業傢看中官員手中的職權 , 通過賭博輸錢 , 向官員 " 示好 ", 又或是官員為瞭一己之私 , 向上級領導 " 進貢 ", 這些問題都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清楚。
" 即使賭博用的是自己的錢也不行 , 不僅違紀違法 , 還嚴重敗壞社會風氣 , 影響政府形象。" 昂永生說 , 賭博是有癮的 , 贏瞭的更想贏 , 輸瞭的想翻盤 , 如果被人 " 圍獵 ", 輸得更多。那麼 , 輸瞭錢就會想辦法補上 , 這就可能導致將手伸向不該伸的地方 , 進行權力尋租或是公款私用 , 從而走上違法違紀的道路。
安徽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王雲飛認為 , 必須警惕官員參與開設賭場。該案中 , 楊來富是 " 獨資 " 開設賭場 , 但還有的賭場背後有權力人士的身影 , 以投資、入幹股等形式與權力結合 , 讓賭場裹上娛樂場所的外衣走向臺前。還有的官員參賭涉賭走向地下 , 私密性比較強 , 多是在小圈子裡進行或是到境外的賭場賭博。一些職務犯罪案件案發後 , 會發現這些官員有賭博史 , 有的是拿著賄賂款去賭博 , 有的是行賄人員直接送錢去賭博 , 性質非常惡劣。
王雲飛指出 , 對於官員參賭涉賭行為必須要嚴肅處理 , 違反紀律的按照紀律處分 , 構成刑事犯罪的 , 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 , 還要加強制度約束 , 將公權力的行使置於陽光之下 , 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 並加大對參賭涉賭黨員幹部的舉報力度 , 對於查實的案件給予通報。
昂永生還建議 , 要以此案作為典型案例 , 舉一反三 , 加強黨員幹部的警示教育 , 同時加強營造風清氣正的政商文化和 " 親 "" 清 " 新型政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