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可恨 ! 她撿走跳橋自殺男孩手機竟拒還傢屬 警方:如有需要會幫忙找回
紅星新聞記者 沈杏怡 編輯 包程立
距離曾麗 ( 化名 ) 弟弟跳河自殺,已經過去 5 天。直到現在,弟弟的遺體仍未打撈到。讓曾麗一傢痛心的是,弟弟自殺前,沒有留下任何遺言," 弟弟的手機是他生前最喜歡的東西瞭。" 曾麗想,也許在那支手機裡,藏著弟弟離開的秘密。
曾麗從天網監控視頻裡看到,當天弟弟跳河自殺之前,將自己的手機放在護欄下方的人行道上,然後縱身一躍,消失在瞭這個世界上。可是弟弟自殺後僅僅 6 分鐘,一名女子一路小跑過來,將弟弟的手機撿起來並帶走瞭。
事後,曾麗一傢人曾多次與這個拾得手機的女子聯系。對方表示,要曾傢人以現金贖回手機 ; 而在得知這支手機是死去弟弟的重要遺物後,這名女子再次致電曾傢人抱怨:" 這個手機你們也別想瞭,自己撿瞭個手機,還惹瞭一身麻煩。"
17 歲弟弟到底為何突然自殺,這支手機成為瞭解開謎團的重要線索。" 不管付出多少代價,我們都要找回弟弟的手機。我們也希望看到新聞後,那個撿到我弟弟手機的人,能把手機還給我們。"
自殺者胡偉 ( 化名 )
自殺當天,弟弟將微信、QQ 空間裡所有好友清空
" 最後懷疑一次人生瞭。" —— 剛過完 17 歲生日的弟弟自殺前發佈瞭一條說說
胡偉 ( 化名 ) 發佈的最後兩條說說
曾麗一傢,住在湖北宜昌。弟弟離開那天,是 7 月 7 日,也是弟弟剛過完 17 歲生日的第三天。
回憶起弟弟的離開,曾麗一傢人覺得既痛心又困惑。" 我們一傢人至今也想不通,弟弟為什麼要尋短見。他之前沒有任何異樣,也沒有和誰發生過口角。" 據曾麗講,弟弟胡偉 ( 化名 ) 是她么媽的兒子,也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孩子," 弟弟長得很帥,從小性格比較內向,不愛說話。"
曾麗說,弟弟出事之前,在一傢理發店裡當學徒。7 月 7 日一大早,弟弟像往常一樣,出門上班," 么媽說,弟弟出門前,隻帶瞭他的手機 "。可是,從出門那一刻起,弟弟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7 號白天,曾麗的傢人和朋友都曾給弟弟發過微信,但大傢發現,所有發過去的消息,都顯示拒收。曾麗一傢人隱隱有瞭一種不祥的預感。
7 號深夜,弟弟仍舊未歸,全傢人像瘋瞭一樣,不斷給弟弟打電話,可對方始終關機。直到 9 號,電話終於打通,接電話的是一個中年婦女。而聽過電話裡這個女子的說法後,全傢人感覺到瞭大勢不妙。
曾麗說,在選擇自殺的當天凌晨,弟弟將自己微信、QQ 空間裡所有的好友,全部刪除清空。通過曾麗提供的 QQ 號,紅星新聞記者看到,這個 17 歲少年,將自己的 QQ 名改成瞭 " 已離線 ",並將頭像換成瞭黑色。7 月 6 日 22:41,胡偉發瞭一條說說:" 呵呵,準備走瞭。" 7 月 7 日早晨 7:52,他又發佈一條說說:" 最後懷疑一次人生瞭。"
弟弟的遺物 ( 手機 ) 被人拾得, 對方卻拒不歸還
" 或許弟弟自殺的重要線索,就藏在這支手機裡。" ——姐姐迫切希望要回手機
" 弟弟的電話打通後,接電話的是個陌生女人,我們都很緊張,立刻問她,手機是從哪裡來的。" 曾麗說,電話那頭的女子非常坦然地回答,這個手機是自己在夷陵長江大橋上撿到的,並表示,如果想要回這個手機,必須拿 300 元錢來贖回," 好,不管多少錢,我都給你,你告訴我你在哪裡,我們馬上過來拿手機。" 面對拾得手機女子的要求,曾麗一口答應,並一再向女子強調,這個手機是弟弟自殺前最後接觸的東西,也是弟弟平時從不離手的心愛之物,或許弟弟自殺的重要線索,就藏在這支手機裡。
就在傢人拿著錢,準備去贖回手機時,這名女子忽然主動來電。這一次,女子的語氣很不友好,她在電話裡抱怨:" 算瞭吧,你要手機 ? 手機也別想瞭,我自己撿瞭個手機,還惹瞭一身麻煩 !" 說罷,女子將電話掛斷,此後便再也聯系不上。
天網拍下心碎一幕:男孩跳入河中 6 分鐘後,女子撿起遺落手機離開
" 如這女人撿到手機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說不定弟弟還能搶救回來。 " ——姐姐泣不成聲
這個陌生女子在電話中無意提到的 " 夷陵長江大橋 ",成為瞭重要線索。7 月 9 日,曾麗一傢人趕緊趕到夷陵長江大橋上,並去派出所調取瞭附近的天網攝像頭錄像。通過天網攝像頭,曾麗一傢人看到瞭讓他們心碎的一幕:
監控顯示,7 月 7 日早晨 8:06 分,弟弟出現在大橋上,他將自己的手機放在護欄邊的人行道上,然後翻過護欄,縱身一躍,消失不見。令曾傢人憤怒的是,視頻顯示,僅僅 6 分鐘後,8:12 分,一個身穿白色短袖,背著黑色挎包的女子一路小跑出現在瞭監控鏡頭當中,她拾起弟弟的手機,一邊反復擦拭,一邊走出瞭監控的畫面 ……
直到這一刻,曾麗一傢人,才從監控中親眼目睹瞭弟弟的死亡。現在,胡偉的遺體仍舊沒有打撈到,曾麗一傢人對弟弟的自殺原因,毫無頭緒,而那個手機,承載瞭太多的 " 如果 "。" 如果這個女人撿到手機,不要關機,而是第一時間與我們取得聯系,說不定弟弟還能搶救回來 ; 如果手機裡面,有弟弟給我們留下的東西,那怎麼辦 ? 如果她把手機轉手賣給販子,他們把弟弟手機裡的內容全部清空瞭 ……" 說到這裡,曾麗泣不成聲。
曾麗對紅星新聞記者說,現在這個手機成為瞭一傢人最牽腸掛肚的東西," 我的么媽,也就是弟弟的生母,從弟弟出事那天起,到現在一天也沒有合過眼,我們隻求撿到我弟弟手機的這個人,能把手機原封不動還給我們,我想知道我弟弟是怎樣死的,臨終有沒有留下什麼遺言,他才十七歲呀 ……"
律師說法 >>>
拾得手機不歸還並沒有違法
警方也不能用強制手段要求其歸還
胡偉的手機,是胡偉自殺事件中的一個重要證據。中年女子拾得胡偉的手機後,卻拒不歸還,胡偉的傢人除瞭憤怒和哀求之外,還有其它渠道嗎 ?
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凱認為,嚴格來說,拾得手機後,拒不歸還,隻能對手機占有者提出道德層面的譴責,但其行為並沒有違法。" 因為這個手機,第一不是她盜竊的,第二無人要求她保管,且手機並不屬於貴重物品,即使她將手機變賣瞭,最多也隻能要求將變賣的金額追回,並對其進行道德層面的譴責,無法構成犯罪。"
王凱表示,此事件屬於民事糾紛,警方也不能采用強制手段要求其歸還," 這件事涉及的是民事返還義務,不涉及刑事,所以警方更多隻有發揮溝通協調的作用。"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目前傢屬已經就此事報警。隨後,紅星新聞記者與湖北宜昌伍傢崗區分局民警取得聯系 , 警方表示:" 如果有需要,我們警方一定會竭盡全力,幫忙找回這個重要的手機。" 同時,警方還表示,如果確認手機確實是這名女子拿走,那麼警方是可以要求該女子歸還手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