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葛宇路”路牌被拆一周仍無名 居民生活受影響

07-22

圖片來源於網絡。

界面新聞實習生 黎文婕

近日,在北京街頭靜立三年、走紅三天的 " 葛宇路 " 路牌,最終被有關部門依規拆除。時過一周,界面新聞瞭解到,此路段依然沒有掛上新的路牌。

2013 年起,一位叫葛宇路的學生在地圖上找到一條空白路段,並貼上自制的 " 葛宇路 " 路牌。隨後,高德地圖等導航軟件收錄瞭這條道路,並將這條無名的道路以 " 葛宇路 " 命名。

7 月 13 日,這塊非法設立的路牌由雙井辦事處牽頭,被街道城建科、雙井城管執法隊拆除。

當這條道路再次成為 " 無名路 " 後,多傢導航、打車、外賣軟件上無法再對此路段進行定位,這對附近居民的生活帶來瞭不便。

居住在蘋果社區的一位居民告訴界面新聞," 我以前用滴滴打車時都用的‘葛宇路’定位,但是這幾天發現輸入‘葛宇路’後顯示無結果,現在又不知道這兒到底叫什麼,挺麻煩的 "。

據封面新聞報道," 葛宇路 " 路牌被拆之後,北京雙井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劉偉曾表示,等道路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後,再按程序進行命名。

然而," 葛宇路 " 路牌被拆一周之後,雙井街道辦向界面新聞透露,此路段目前仍由開發商代管,沒有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也沒有進入正式命名的程序。

工作人員表示:" 接下來,雙井街道將督促開發商將此道路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同時,雙井街道將配合相關管理部門對轄區內的路名指示牌等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摸排,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清理整治 "。

但具體何時對該道路進行重命名,相關部門沒有給予具體答復。

針對 " 葛宇路 " 由開發商代管的問題,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中國城市規劃學術委員會委員邵甬認為:" 道路是城市公共資源,不應由開發商代管,尤其是建設完已經投入使用還未命名或者有命名沒有設置路牌,那麼就是政府部門失職 "。

" 拆瞭以後,接下來該怎麼辦,這個我也比較關心。如果又回到一個沒有路牌的狀態,那就很尷尬瞭。" 路牌被拆之後,當事人葛宇路曾回應澎湃新聞," 我看瞭網上有一些聲音,有人提瞭一個方法,我覺得相當好——拆瞭之後,再征集一輪大傢的意見,進行公示,真正尊重當地居民的意見 "。

對於相關部門至今未給此路段重新命名,葛宇路有些無奈,他對界面新聞表示,希望街道辦盡快處理好這件事。

" 葛宇路 " 變回 " 無名路 " 除瞭給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帶來困擾,也暴露出城市道路維護和監管中的諸多問題。

有路無名、一路多名等亂象不僅讓本地人疑惑,還讓外地人犯暈,且違反瞭《地名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因為存在先命名後建設的問題或者道路改建的現象,很多開發商在原來的一整條道上改建瞭其中一節便又重新命瞭新的路名,新舊名稱糅合在一起,便形成瞭有路無名、一路多名等問題。

同時,城市道路命名的權力一直未交到公眾手中,而是集中於政府部門。《地名管理條例》第五條(二)規定:" 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第三、四、五款規定的地名,在征得有關方面和當地群眾同意後,予以更名。"(即在以人名命名、重名、地名統一三個方面違反規定時,才談到要爭得當地群眾的意見後,再予以更名。)《條例》隻規定瞭在這幾種特殊情況下才要征得當地群眾的意見。

對此,邵甬表示," 最好是能夠通過法定程序,使得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兩種模式相結合 "。

" 葛宇路 " 暴露出的一系列問題,不僅僅是因為相關部門管理不力。邵甬認為,這其中還存在相關法律法規滯後的問題。

當前,我國關於城市道路命名,且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規定是 1986 年國務院頒佈並實施的《地名管理條例》和民政部於 1996 年發佈的《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地名管理條例應該根據現在的情況進行調整。" 在邵甬看來,我國現有的道路命名相關法規有些滯後。

" 地名除瞭需要讓老百姓易懂易記外,最好還能給這條路帶來歷史文化意義。" 邵甬建議," 條例裡有規定不能用人名,特別是外國人名做地名。但是如果這條路確實與該人物有著特殊關系,或者有某種寓意,會使這個地名更具有歷史或者文化的意義,因此不能一概而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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