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球迷再噓國歌 港議員斥:專門搞事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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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上月起實施《國歌法》,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已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通過本地立法實施。

然而,就在立法前的這段空窗,噓國歌事件再度發生。

昨(9 日)晚,香港旺角大球場,中國香港足球隊在友誼賽中對陣巴林隊。

據大公網報道,雖然賽前香港足總已經多次呼籲球迷保持克制,在奏起國歌時,仍有部分球迷乘機搞事,肆無忌憚噓國歌,醜態百出,直至國歌結束才停止:個別球迷豎起中指,有些人則用區旗將頭部完全遮蔽,有些沒有肅立,還有人選擇背對球場 ……

圖自東網

圖自星島日報

雖然現場沒有港獨旗幟及標語,但在國歌奏完後,有激動球迷以雜物投擲記者。

早在比賽開始前,入場安檢就比以往嚴厲,搜查球迷手提袋也更深入,甚至將物品逐一取出,對頸巾及旗幟等物品格外留心。

此外,球場外警方加強部署,四處都有警員以及便衣探員。

有球迷表示,控制不瞭其他人噓國歌,大傢一心支持港隊,希望球迷們自律,否則或會對港隊不利。

球迷朱先生則對大公網表示,噓國歌行為會影響其他球迷唱國歌,更損害瞭國歌莊嚴形象,尊重國歌也是尊重球場上的運動員。

香港足球總會副主席貝鈞奇無奈表示 " 意料中事 ",並說這次的噓聲和參與人數都有減少,加上友誼賽,影響未必太大,但下周正式賽事時,如果再出現噓國歌的情況,足總會加派人員應對。

香港足總董事康寶駒則認為,這次亞洲足協會重罰," 情況已經失控瞭,已經警告過瞭,還有什麼可以做,唯一可以做的是閉門比賽。"

香港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感到遺憾,質疑部分港人根本就不是真的球迷,是 " 專門搞事分子 "

他認為,有人噓國歌反映香港國民教育做得不足,《國歌法》已經正式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目前雖然還沒制定相關刑罰措施,但市民應該遵守法律,不要做出不尊重國傢,有損香港國際形象的行為。

香港民建聯周浩鼎建議特區政府盡快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工作,杜絕這些侮辱國傢的行為。

香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也感到遺憾,她說,雖然《國歌法》應該不會有追溯期,但香港進行本地立法是基於中央與香港的互信,如果香港繼續出現噓國歌的情況,將可能改變中央的想法。

10 月 31 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瞭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和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說明指出,國歌同國旗、國徽一樣,都是憲法規定的國傢象征和標志,維護國歌的尊嚴,就是維護國傢的尊嚴,維護中華民族的尊嚴,維護全體中國人民的尊嚴。國歌法頒佈後,香港、澳門社會普遍認同這部全國性法律屬於兩部基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法律,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

說明還指出,近些年香港發生瞭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挑戰 " 一國兩制 " 原則底線和社會價值底線,引起包括廣大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為有效防止並處理這類行為,按照香港基本法規定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就更加具有迫切性和現實重要性。

香港對馬來西亞賽事,港球迷在奏國歌時背向 圖自港媒

當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還審議瞭《刑法修正案》草案,在刑法第 299 條侮辱國旗、國徽罪中增加一款規定,明確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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