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站最牛“釘子樓”
歷時 7 年終於拆瞭!
但近日,卻有一則
“深圳北站最牛釘子戶拆遷獲 1.3 億賠償”
的消息在網上廣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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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盆友先戳這裡
瞭解一下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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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牛釘子戶”堅守十幾年成孤島 曾拒 2000 萬補償
▲正在拆除的爛尾樓。 圖片來自網絡
一時之間
各種拆遷賠償金額揣測出爐
但,小編現在要告訴你!
1.3 億賠償金是謠言!
那麼
這則謠言來源於哪?
這 1 個多億是怎麼被編造出來的?
到底真實補償又是多少?
小編為你揭開真相!
謠言不斷發酵引爆朋友圈
“龍華北站釘子戶拆遷款高達 1.3 億”,近日這條信息賺足眼球,引發輿論強烈關註。11 月 19 日龍華區相關部門和拆遷業主楊女士均站出來,澄清該信息內容不屬實,為謠言信息。
龍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第一時間對輿情密切監控,通過調查發現謠言最初來源於市民孫某某的朋友圈。11 月 16 日 20 時左右,孫某某在朋友圈發佈信息,稱“龍華最牛釘子戶搞定,2012 年 2000 萬都不拆,現在賠償 1.2 億”,並配上拆遷的視頻。孫某某是一位房地產中介,他的微信上有 2000 餘名好友,其中不少是房地產同行,這條謠言被廣泛傳播,不斷發酵,最終演變成“ 1.3 億”巨額賠償金。
▲ 11 月 16 日,孫某某在朋友圈發佈瞭拆遷款不實信息,被廣泛傳播。深圳晚報匡金營 攝
11 月 21 日上午,龍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在龍崗坂田一房地產中介店鋪將嫌疑人孫某某抓獲。起初孫某某拒不承認,聲稱自己是從別處轉發的,但當民警詢問從哪裡轉發時,孫某某支支吾吾答不上來,最後承認瞭謠言確系他編造。
編造謠言理由是為瞭攬客
11 月 21 日下午,記者在龍華公安分局民新派出所見到孫某某,孫某某表示十分後悔,沒想到後果會這麼嚴重。
“
“因為我本身從事房地產行業,對這個新聞比較敏感,16 日下午發瞭那條朋友圈。”孫某某說 1.2 億元金額是他根據目前房價和拆遷樓宇面積估算出來的,配的視頻是從別人那裡復制的,編造謠言的理由則是為瞭攬客,“想給朋友圈的客戶們看,告訴他們買不起商品房,也可以從我這裡買農民房或者小產權房,到時拆遷可以賠償。”
發瞭這條朋友圈後,孫某某並未接到客戶的訂單,反而是等來瞭警察。
▲嫌疑人孫某某
目前嫌疑人孫某某已被龍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龍華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網友:不要隨意轉發不經確認的信息,更不要惡意編造、散佈虛假信息。對故意編造、傳播謠言、制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嚴肅查處,決不手軟。希望廣大網民引以為戒,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到底賠瞭多少錢?
在早前的報道中,記者曾經采訪過民治街道辦,據街道辦的回應,爛尾樓業主楊女士的房屋屬“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按規定不可以換成商品房補償,隻能進行現金補償。
在謠言出現後,有媒體專門采訪過拆遷業主楊女士。據該媒體表述,楊女士一聽自己都嚇瞭一跳,並立馬予以瞭否認,表示 1.3 億絕不可能,就是之前傳出的 2000 萬賠償也是天上的雲 —— 沒影的事。楊女士直言,房子是按照違法建築來補償的,加起來就是 1600 萬,並不是謠傳的 2000 萬,甚至 1.3 億。
街道辦的工作人員也同步表示:相關賠償都是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標準進行的,1.3 億元的確屬於謠言,也希望市民不要傳謠。
事實上
關於拆遷類謠言引發市民大幅度議論
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瞭
還記得之前羅湖水貝村拆遷謠言一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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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拘留 3 名“水貝村 2 億賠償款”謠言散佈者
朋友圈傳謠最高可判 7 年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前,諸如微博、微信、論壇等網絡社交平臺上的虛假信息屢見不鮮,其中不乏一些“貧困求捐款”、“幫忙找孩子”等看似傳遞正能量的文章,卻有可能暗藏詐騙電話。然而,網友跟風、盲目轉發則容易進一步擴大虛假信息的傳播。
此修訂案出臺,“網絡造謠”等行為要負刑事責任,這也是對“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詮釋。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 胡鋼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胡鋼表示,如若在網絡這種公共場合散佈虛假信息,可能涉及多種罪名,包括即將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利用信息網絡散佈虛假警情等信息,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而不僅僅是行政責任或者簡單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