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桂林 11 月 6 日電 ( 通訊員 黃凝浛 ) 男子李某與女子劉某原為戀人關系 , 二人分手後 , 李某因不滿劉某結交新男友 , 為迫使其分手 , 李某夥同他人將劉某非法拘禁起來 , 期間還多次強奸劉某。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臨桂區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強奸罪對李某提起公訴。
男子李某與女子劉某原為戀人關系 , 二人分手已幾年有餘 , 但李某仍對劉某念念不忘 , 在得知劉某交瞭新男友後 , 忿忿不平的李某一直想找機會逼迫其分手。2015 年 11 月 7 日 13 時許 , 李某在桂林市七星區某餐廳找到劉某後 , 強行搶走劉某的小車鑰匙 , 並夥同其朋友李某財等人將被害人劉某推上車 , 劉某將車開至臨桂區某居民區一房間內對劉某實施非法拘禁 , 由李某獨自看守劉某。
期間李某對劉某說瞭很多威脅的話 , 意在強迫其與現在的男朋友分手。李某還不顧劉某的反對 , 在房間內的床上強行與劉某發生瞭性關系。被害人劉某因害怕李某會對其和其傢人不利 , 不敢大聲呼救。直至第二日下午 15 時許 , 看到李某睡著瞭 , 劉某才趁機逃離並在其母親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報案。
該區法院審理後認為 , 被告人李某非法拘禁他人 , 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 , 李某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間 , 違背婦女意志 , 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 , 其行為又構成強奸罪 , 數罪並罰 , 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