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以 " 零首付貸款購車 " 為幌子,在全國多地進行交叉作案的詐騙團夥,被貴陽南明警方端掉。3 月 22 日,記者從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獲悉,經南明警方核實,截至目前,已有 13 名受害人上當受騙,涉案金額高達 400 餘萬元。
輕信零首付購車 多人人財兩空
2017 年 9 月,花果園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宋師傅報案稱,他在辦理完 " 零首付 " 購車貸款後,未能拿到車輛。同時,銀行又在不斷向他催還代款。
據宋師傅介紹,2017 年 9 月初,他接到某汽車金融公司打來的一個電話,對方稱,無需首付即可辦理貸款購車。
9 月 25 日當天,在花果園一商用樓內,經雙方商議,並簽署相關車貸合同後,宋師傅便與該公司一業務人員孫某,在貴陽一傢雷克薩斯 4S 店,提到瞭自己心意的愛車。宋師傅回憶說,提車後,孫某便以給車輛安裝 GPS 等為由將車開走,讓其等待消息。對此宋師傅表示,之所以未心生疑慮,主要是源於整個購車環節,他僅支付瞭幾千元的保險費用,自認隻要按照對方的流程走,最終是能拿到車的。
可隨後,宋師傅不僅沒有見到自己的愛車,甚至連孫某也聯系不上瞭,而此時他已開始接到銀行的還款信息。
事後經民警核實,宋師傅的遭遇並非個例,自 2017 年 9 月以來,花果園派出所接到多起與宋先生情況類似的報案,且均涉嫌詐騙。
頻繁更換辦公地 偵查陷入僵持
據花果園派出所教導員陳喻宏介紹,經過對該系列詐騙案的梳理民警發現,所有受害者均是在案發後一至兩個月,銀行開始催款時才選擇報案。
據瞭解,自 2017 年 9 月以來,南明警方一直對此系列詐騙案窮追不舍,期間,僅確認瞭該詐騙團夥嫌疑人中,有向某、李某、劉某以及張某某等人,但隻要上門討要車輛的消費者達到 3 至 4 名,該團夥就會立即更換辦公地點。
為瞭加快偵破該起以 " 零首付購車 " 為誘餌的系列詐騙案,南明警方成立瞭 "11 · 23" 專案組。對方似乎已有所察覺,便從花果園撤離,轉至金陽觀山湖區,然而對方具體的辦公地點民警暫未摸清,整個案件的偵查工作陷入僵局。
歷時半年 成功收網
直至 2018 年 3 月 12 日民警得知,詐騙團夥之一的嫌疑人張某某,即將於當日上午 8 時許,從陜西咸陽飛抵貴陽。
12 日 8 時 20 分,剛下飛機的嫌疑人張某某出現在警方視線中,期間還有另一名陜西籍男子與其同行,剛出機場,兩人便隨即上瞭一輛機場大巴車。
大巴車一直行至觀山湖區金融中心附近一公交車站,張某某與另一男子才下車。兩人在下車後一直觀察周圍環境。過瞭約半個小時,一輛無牌的帕薩特轎車將兩人接走。該車僅駛出 500 米,就轉入中天金融城 3 號樓的地下停車場。
民警不動聲色尾隨其後,很快發現,車上除瞭張某某等人外,還有另外兩名嫌疑人向某和劉某。同時,民警通過對停車場進行搜查,發現瞭 3 臺無牌新車,且車架號與受害人提供的完全吻合。
" 收網!" 隨著對講機內傳出的一聲命令,南明警方最終在 3 號樓的 20 層,發現瞭向某等人開設的汽車金融公司,並當場將向某等共計 6 人抓獲歸案。至此,南明警方歷時半年,終於將以向某為首的 "11 · 23 零首付貸款購車 " 詐騙團夥一鍋端掉。
目前,向某等 6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明警方刑事拘留。
詐騙車輛 13 臺 涉案金額 400 餘萬
經審訊,向某等 6 名嫌疑人通過在網上推送、撥打電話等方式,宣揚 " 零首付貸款購車 " 信息,對他人實施詐騙。期間,向某等人交代,所謂的 " 零首付購車 " 其實就是一個噱頭,雖然他們公司的確會為有購車意向的消費者事先支付百分之三十的購車首付款,但前提是消費者需簽訂貸款合同。
而在此期間,他們則開始動手腳,將一些委托、抵押合同也混在其中,由於不少消費者自認撿瞭大便宜,不會仔細閱讀當中的條款,為此一旦走完書面流程,他們在得到消費者 " 授權 " 的情況下,就有權將車開往外省以相對較低的價格進行變賣,賺取當中的差價。
據瞭解,該團夥在安徽、湖南、陜西、江蘇、貴州等多地交叉作案,截至目前,已核實被騙的車輛共計 13 輛,涉案金額高達 400 餘萬元。然而,經警方多方調查得知,涉案的車輛遠不止於此,其他車輛還有待查證,借此如有類似遭遇的消費者,也可直接前往貴陽市南明公安分局,找尋 "11 · 23" 專案組民警進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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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按照《刑法》相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王傑
編輯 柴瀟蕾
編審 黃聰
簽發 蒲謀